在此背景下,本报将于近日推出两会的系列报道,其中,关于“医保破冰”的话题,非常希望能得到您对此问题的真知灼见。为此,特立如下提纲,望您能拨冗回复。为了更准确地表达您的观点,请以书面形式直接回复即可,大约耗时30分钟。
问题一、支付方式必须改革,已经成为共识。但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在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中,怎样的支付方式或者是怎样的组合,符合目前改革的发展需要呢?在您看来,未来,支付方式改革的路应该怎样走呢?
杜乐勋答:我不认为“支付方式必须改革,已经成为共识”。政府医保方肯定认为支付方式必须改革。但是,医院是否拥护支付方式改革?我相信山东济宁医学院书记武广华肯定拥护,别人是否拥护,我就不敢说了。医院总院长卫生部是否打心眼里拥护把现行收费方式改革成为支付方式?我表示怀疑。发改委物价局是否打心眼里拥护把他们执行了半个世纪之久的医疗收费制度改革为医疗支付制度?恐怕未必,他们可能主张调整完善修修补补吧?!但是,我相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决心改革医疗收费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下届实际执行者是否能够如李岚清前总理说过的那样有决心打一次体制性机制性的硬仗?
二、最近人保部发布的医保数据显示,重复参保资金达240亿元,而重复参保直接导致了重复补贴,降低了的医保的作用。
您认为,目前的医保机制的薄弱环节在哪些方面?按照中国的现实,医保应该在医改过程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杜乐勋答:我认为,医保机制的薄弱环节在于行政级别。医保局上升为部局级,成为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就能够强化医保机制。医保应该在医改过程中扮演医疗费用守门人和医疗大餐替病人买单的订餐人。我们去下馆子,服务员客客气气请我们就坐。要我们埋单。谁做主?谁买单谁做主。在英吉利和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替病人买单做主的是卫生局。在英国,卫生局发挥医疗大餐订餐人是有条件的。据我当年亲临英国考察所见,第一,他有钱。政府当局撒切尔夫人把医疗保险费用筹集起来交给卫生局。可是我国政府医改在“两江试验”时朱镕基前总理筹集到钱让当时的卫生部长接,该部长说他“手心手背都是肉”,不敢接。光明日报在这位消化内科教授去世后写了一篇纪念文章题目是某某人是一个好人。我补充一句可惜不是好部长。第二,他有队伍。他的队伍不是临床专科医学博士,不是医院护师。他的队伍是基层通科(中国叫全科)医学博士。一个通科医学博士受托接管大约2000居民,他的诊所拥有这些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部健康档案。居民一般需在此就诊,如果需要住院,由全科医师替病人选择专科医师,专科医师在医院有专用诊室,他确诊需要住院即可入院。但是,其治疗计划需要得到全科医师的同意。治疗计划需要依据卫生局组建的专家委员会设计制定不断修改完善的《临床路径》为基础制定。如果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可以先按照专科医师意见让病人进入临床,随即举行同行审议,如果同行审议仍然不同意专科医师的治疗计划,意味着政府医保不支付或有限支付医疗费。就是说第三,他有一本百科全书似的《临床路径》大全。老夫见到此书,大约20公分厚,杂志那么大。在我国承担医保转诊责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该承担全科医学博士责任。
三、有消息指出,今年起,上海市医保局正式接手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您认为这是否是“谁出钱谁招标”的药品招标改革的一次突破呢?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提出,医保部门仅是起到“付款”的功能,是否使用以及用多少中标药品,依旧由医疗机构决定。为此,医疗机构将可能会与药品供应商进行“二次议价”。
您是否同意这样的观点?在您看来,在药品招标改革中,医保局应是处于怎样的地位?
杜乐勋答:如果我国医保手里有一本《临床路径大全》,有一支可以发挥全科医学博士作用的社区健康服务队伍,就没有必要参与招标基本药物。如果发改委还没有决心把医疗收费制度改革为医疗支付制度,如果我国医保手里没有《临床路径大全》,没有一支可以发挥全科医学博士作用的社区健康服务队伍,医保局成为招标的主体的确没有意义。我建议仍然由卫生和医院负责招标,医保负责审核,医保和医院进行总额预付协商时,医保对招标结果的审核批准是必要条件。如果不满意的理由经过同行专家审核认为正当,总额预付要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