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其他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妇女、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打造妇女和老年人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为全民健身提供科学指导。积极推出简单易学、适合妇女和老年人锻炼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广和普及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实行工间健身等制度,倡导和落实每天健身1小时。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项目,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培养千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2万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
第五章公共卫生强化行动
第一节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急慢病兼顾。根据疾病谱变化趋势,科学制定重大疾病防治策略,确保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逐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点慢性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突出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慢性病防治职能,建立健全主要慢性病及相关因素监测网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继续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制定适合当地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逐步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心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重点癌症等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和有序分诊。开展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有效支撑居民自主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到2030年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加大口腔疾病防治力度,积极落实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局部用氟(高氟地区除外)和早期龋齿充填等口腔疾病预防措施。12岁儿童患龋率到2030年控制在25%以内。认真做好近视、肥胖、沙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体检工作。
巩固重大传染病防治成果。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敏感性和疫情报告质量。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扎实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规范疫苗和冷链使用管理,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时妥善处理异常反应。加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保障新生儿预防接种安全。加强艾滋病宣传教育、检测、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和关爱,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做好性病、乙肝、丙肝防治工作。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加大结核病人治疗的保障力度,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到2030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降至全国平均水平。加强流感、麻疹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科学开展预防接种,强化症状监测、哨点监测和暴发疫情监测,及时有效处置暴发疫情。加强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重点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暴发。落实以免疫预防和灭鼠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控措施,进一步降低出血热发病率。加强结核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防治支持力度,强化布病、炭疽等动物源性急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加强鼠疫、霍乱等传统烈性传染病的防控。
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防治策略。健全完善饮水型氟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防治监测评价体系,积极推动病区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第二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优质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项目带动,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三早”策略;深化“以人为本”的全科医学服务理念,完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模式,推广“互联网+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范围、细化服务内容,逐步提高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体验感和认同感,逐步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乡村医生倾斜,增加任务比重,合理补偿报酬。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到2030年,全省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93%以上。
加强疾病经济负担研究。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定期筛选3-5种我省经济负担重、发病率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开展相应的预防、康复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研究,不断丰富干预手段,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
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全省范围内有序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覆盖面和精准性,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健康关爱工作,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第六章医疗服务提升行动
第一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地区医疗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省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总量及建设规模。严格控制省、市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床位和建设规模,调整优化其他部门办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增加社会资本办医院床位比重。重点发展省、市级举办儿童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县级公立医院按照服务能力和设置规划,可根据实际需求新增诊疗科室和适当增加床位数量。推进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带动医疗服务的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不断提高建设达标率,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人口有一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层普遍具备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能力。到203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