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医疗健康服务贸易。依托对俄医疗宣传推广平台,扶持优秀医疗机构到境外开办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境外营销网络,培育一批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医疗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鼓励医药企业和国际产能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到2030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和诊疗装备进入国际市场,高端医疗设备市场国产化率大幅提高,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鼓励中医药院校赴境外办学,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结合。
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促进传统药品商业模式向现代流通模式转变,鼓励流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集中配送等,形成一批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加快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建设好哈尔滨三棵树国家级中药材批发市场,将其打造成东北地区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鼓励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进一步规范中药材市场,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确保中药材市场健康有序;加快饮片集中配送中心示范基地建设。
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扩大无害化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进北药提取、分离等关键技术创新,加快药材开发和精深加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现代化绿色北药生产加工基地,加强我省道地药材标准研究,加强中医药领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大力发展刺五加、五味子、林下参等北方特色药材,建设北药GAP基地。推广质量控制、自动化和在线监测等技术在中药材种植和中药生产中的应用。在中医药优势治疗领域,推动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及应用,研制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药产品。创制具有资源特色和疗效优势的新品种。
第十四章医保体系建设行动
第一节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按照“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完善经办机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手段和管理办法,优化经办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逐步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
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将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拓展和延伸基本医保的功能。各级财政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投入力度,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政府委托办理、购买服务等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其商业保险专业优势,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放大基本医保的效用,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机制。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商业补充保险的衔接,探索形成多种形式的大病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第二节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
健全适应医保事业发展需要的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保政策更好惠及于民。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预算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类支出风险,统筹考虑物价水平、参保人员医疗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医疗保险基金向统筹区域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年度总额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强化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坚持基金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信息公示制度。
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总额控制与点数法的结合应用,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
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加强老年人异地养老就医结算。
创新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发挥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参与医保经办服务,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
加强医疗保险基础建设。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咨询服务电话等相结合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建立医保医师协议管理规范,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
第三节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着眼于夯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
加强健康商业保险宣传倡导。大力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加强商业健康保险对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推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要作用的宣传,鼓励引导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