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省孕产妇就诊将不再使用传统病历,医院为她们统一建立保健手册,孕产妇可持手册在省内不同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该省孕产妇健康服务,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保障孕产妇及围产儿安全,该省决定在全省医疗保健机构推行使用江西省孕产妇保健手册(2016版)。手册代替孕产妇门诊病历,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通用。自今年4月1日起,各地医疗保健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启用手册,在本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须使用该手册。过渡期结束后,各地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不得使用其他版本的孕产妇保健手册或病历。手册是该省孕产妇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管理的重要记录,孕产妇每一次接受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时都应出示已建档的手册。
据了解,去年12月,该省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其中该省要求,全省有妇产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开设高龄孕产妇咨询门诊;对急诊的剖宫产术应向科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报告,并经同意后实施。(记者徐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