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基本完成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初始排污权核定,构建以排污许可管理为载体的污染源综合管理体系,推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制度,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黑龙江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推进全省重点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建立排污台账,加快环境监察移动执法项目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移动执法监管网络,建立和完善排污企业档案和排污台账,共享企业信息,实现统一监管。
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开展工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项目。以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重点检查燃煤钢铁、化工、水泥等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打击工业企业超标排放问题。建立供给侧重污染产能退出和化解过剩产能机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产能、小型企业实施强制淘汰。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严重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关闭。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工艺,引导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第三节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按照“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优化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等要素的国控监测点位建设,提升全省监测能力。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关的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环境标准信息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每年公开发布全省环境状况公报。逐步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第十一章食药安全监管行动
第一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和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突出对地方特色食品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的有效衔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人才队伍、检验能力、设备配置等达到国家要求并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全面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风险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水平,构建、拓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重点实验室,不断提高县(市、区)检测能力水平,加快县、乡、村一体化基层监测体系建设。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不断增点扩面,对重点食品种类、重点消费环节、重点监测指标等开展系统性、连续性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扩大风险监测样品数量。构建分工负责、多级协调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网络,不断夯实风险评估基础,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了解全省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跟踪评价等提供科学依据,发现、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以利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加强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未知风险识别能力和食源性疾病管理,提高监测敏感性。到2030年,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建立6家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重点实验室。不断提高食源性管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处理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功能完备、数据充实、信息共享的食源性疾病和致病因子省级平台。掌握全省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隐患,逐步达到对食品中未知风险能够早发现、早确认、早预警的监测目的,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并降低社会经济负担。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安全产品。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农产品在种养和收贮运环节带入的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污染物以及兽药抗菌药进行综合治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发问题进行应急处置。
建立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从源头到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严惩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质量安全把控水平,推动我省食品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引导生产企业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产品销售管理四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和追溯链接点。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细化网络食品经营者、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义务,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的抽验和细节的公开,充分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加强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加强进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进口食品。巩固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大省地位,积极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采集并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检查信息、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加强对乳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精准化监管,打造全国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基地,建成乳制品生产强省。
第二节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做好审评审批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的审批制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标准。加快创新药(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新药(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强药物(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协调,统筹审评、检查、检验和标准管理,保证药品审评审批工作运行顺畅、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