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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有关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2017-03-11 06:02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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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襄阳市党政机构及公共事业单位对外门户网站。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市直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有关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5]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拟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进行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拟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服务,尚未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参加助产技术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师(士)资格3年以上者,在工作中无重大医疗事故。

  参加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者,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

  二、考试办法

  (一)助产技术考试:分技术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按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参考标准执行;理论考试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命题、印卷、阅卷(答题卡)及公布成绩,题型为名词解释、选择题。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技术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并负责印制、签发准考证。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均按100分制,60分为及格分数线,两项均及格方为合格。

  (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考试:为理论考试。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命题、印卷、阅卷(答题卡)及公布成绩。题型为名词解释、选择题。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考试,并负责印制、签发准考证。考试按100分制,60分为及格分数线。

  三、考核考试内容

  (一)助产技术考试:技术操作考核范围及参考标准见附件1,理论考试范围及内容见附件2。

  (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考试:考试范围及内容见附件3。

  四、考核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及报名时间、地点

  由个人填写《湖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和助理以上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市、区)级报考人员由个人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所在单位集体将《申报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于1月13日前上报至所在区域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复审,经审查同意后由当地卫计局将报名人员《申报审批表》(一份)和汇总名单、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彩色照片(助产技术5张、结扎4张)于2015年1月 16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审核。

  市直报考人员由个人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所在单位集体将《申报审批表》(一份)和汇总名单、相关证明材料、1寸彩色照片(助产技术5张、结扎4张)于2015年1月15日上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审核。

  市卫计委统一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签发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助产技术操作考试准考证于2015年1月22日在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领取。理论考试准考证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统一于2015年1月29 日在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领取。

  (三)考试时间、地点

  1.技术操作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城区和市直各单位技术操作考试地点在市妇幼保健院(樊城春园路12号)七楼。各县(市)、襄州区自行安排技术操作考试,并于1月25日前将助产技术操作考试成绩上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由市卫计委于1月26日前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2.助产技术理论考试时间定于1月31日上午9∶00~11∶30,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考试时间定于1月31日下午14:00~16:30,全省统一进行。考试地点在市护士学校。

  3.报名时间:各县(市、区)医疗保健机构以医院为单位集中在本县(市、区)卫计局报名、市直各医疗保健机构以医院为单位集中在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报名。报名时间:接通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16号以后不再受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报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卫计委成立以周义英副主任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操作考核评审组,办公室设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及时解决考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一管理,统一考试考核。部、省属医疗保健机构、中央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解放军及武警部队医疗保健机构的助产技术服务人员统一参加所在地的考试考核。

  (三)强化培训工作。各地、各单位应按照考试复习范围,认真组织并做好考试考核前的培训工作,使每位符合本次考试考核条件的人员都能得到一次有效的岗前培训。对于已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人员,各地、各单位应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轮训,以适应专业技术发展的要求。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风。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考试考核中有舞弊、造假、代考等行为者,取消行为人考试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后不再列入类似技术考试考核范围,并追究监考人员责任。理论考试结束后,答题卡现场封存,试卷在有负责人监督参与下立即集中焚毁,答题卡封存和试卷焚毁均应有文字记录,并有负责人签字,以备案核查。

  (五)考试结束后,由市卫计委在《申报审批表》上填写分数。合格者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市卫计委做好总结、登记及归档工作,并于2月6日前将参加考试人员及其成绩情况汇总上报到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联 系 人: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鞠玉霞  蔡春溪

  联系电话:15727105981

  附件:1.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技术操作考核参考标准

  2.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

  3.湖北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

  4.湖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申报审批表

  5.湖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

  2015年1月12日

  附件1:

  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

  技术操作考核参考标准

  产前检查

  一、用物(5分)

  软尺一根、胎心听筒或多普勒胎心音监测仪、骨盆测量器一个、灭菌内诊包一个、灭菌手套一双

  二、操作(90分)

  (一)腹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