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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6)

发布:2019-03-17 06:21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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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持续深化燃

  1.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持续深化燃煤污染控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项目,全面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流动源污染防治,推广公共交通、自行车、新能源车、车辆分时租赁等绿色出行方式。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完善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1%以上,力争达到80%;到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完善水源地布局。强化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大郊区特别是工业区、非建制镇等污水管网改造力度,全面提升郊区污水处理水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加强河网水系沟通,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到2017年,全市基本消除河道黑臭;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继续削减农药化肥使用强度,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不断完善畜禽养殖粪尿收集利用体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开展全市土壤(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以及风险评估。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等,对农用地土壤实施分类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加强耕地和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加强场地污染防控和治理,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2.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辐射监测预警、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实现环境质量监测全介质和全方位覆盖。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收运和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有毒有害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控制,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管理,限制和淘汰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开展新化学物质、有毒化学品等企业环境管理登记或者备案。以铬、汞、镉、铅、砷等为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3.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五违”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属地为主的职责体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城中村”改造、水环境治理,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地后续利用规划和管理,对清拆后区块,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后,结合其土地属性、区域定位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4.加强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完善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健康效应检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以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加大环境健康风险防范、控制、预警等相关技术研发支撑力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全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三)构建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与上海超大城市特点相符合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全覆盖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各类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和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建设本市食物消费量和总膳食数据库,实现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完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实现智慧监管。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现代治理体系,不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研究,促进临床研究能力提升。加强临床试验监管,加大创新药、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新药、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和服务力度,完善药品供应体系。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全程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责任,完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评估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市民用药安全。

  (四)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考核追究、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发展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加强职业病危害普查和源头治理,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以及职业病发生。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和监管。

  2.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道路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管养水平,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道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培养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完善激励惩罚机制,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死伤比降低到发达国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