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布局。建设国家和市级中医诊疗中心,持续推进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内涵建设。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和多学科联合诊疗服务,提高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的中医诊疗水平。大力发展针灸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3.推进海派中医传承创新。系统梳理、传承历代海派中医名家学术理论和学说,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加强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基地建设,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完善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挖掘传统经典中药方药,推动中医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和防治技术研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智慧中医”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加强以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为核心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医药系统创新,推进浦东中医药国家综合试验区、国家中医药临床基地和研究型中医院建设。发挥上海中医药国际化人才、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优势,推进海外中医中心建设,传播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国际化水平。
第三节 完善健康保障
(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由基本医疗保障、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组成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探索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医疗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实现与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和待遇保障机制。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2.优化医保管理服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逐步建立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丰富和拓展保障内容。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提升医保监管信息化水平,将医保监管重心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建立和完善医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医保欺诈查处力度。加强医保病人自费医疗费用监管。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探索医保梯度支付办法,支持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原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医疗、护理、疾病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完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个人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的制度衔接。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探索管理式医疗,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从理赔型保险向管理型保险发展。以上海保险交易所为平台,推动商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等资源的对接整合,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居民健康管理的支撑作用。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促进医疗机构与国际接轨。到2030年,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和技术,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现代流通网络和追溯体系。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完善本市医药采购服务和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覆盖药品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服务和监管机制,逐步将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纳入平台采购范围。稳步实施药品分类采购,推进药品带量采购,鼓励联合采购,探索建立部分高价药谈判采购机制,将部分反映突出、疗效确切的高价自费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采购、供应、临床使用的信用监管。
2.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探索部分基本药物在社区免费提供。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保障机制,对紧缺药品、急救抢救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实行挂网采购,对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直接网上采购,强化短缺药品保障。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四节 建设健康环境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完善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强化农村垃圾管理和污水处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交通集散地、公路沿线卫生死角等的动态化、长效化管理,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
2.建设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把健康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保障公共健康服务设施用地,完善相关公共设施布局和标准。优化城乡生态绿化布局,完善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宜居水平。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推广社区健康讲堂、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社区健身活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郊区新城、新市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配套。到2030年,建成一批示范性健康城区、健康村镇。
(二)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