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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保监局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优政策试点启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2016-03-31 12:0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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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保监局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优政策试点启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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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优政策太原试点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于山西保监局2316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山西保监局办公室主任侯广庆主持,人身险处处长孟魁建解读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优政策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参加会议的媒体有山西卫视、山西综合广播电视台、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青年报、太原电视台、太原广播电台、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山西商报。

侯广庆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项,一是通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二是解读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相关产品特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由我先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下保监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2015年,山西保监局围绕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和省十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注重突出重点,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一,扎实推进车险理赔难治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督导,深入开展车险积压赔案清理攻坚战,2015年山西车险件数和金额清理率分别达到90.2%和81.4%,位居全国前列。车险件数结案率和金额结案率分别为94.9%和69.4%,分别比上年提高1.69个和5.68个百分点。加强车险理赔服务评价指标的社会披露,督促公司改进理赔服务,车险结案周期和万元以下小额案件结案周期分别为6.71天和5.51天,同比均缩短1.27天。继续推动车险小额财损快处快赔工作,太原、晋城等地加快快处中心建设,小额案件处理效率不断提高。

第二,持续整治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加大治理销售误导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共督促20家公司整改60余项问题,强化了公司治理销售误导的主体责任。开展人身保险公司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并加强行业通报。全省涉及销售误导的投诉件数明显减少,绝大多数公司犹豫期内回访成功率高于90%,投保风险短信发送成功率全部达到90%以上,提高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强化了消费者自主消费的意识,从源头上较好地防范了被误导的风险。

第三,狠抓历史保单清查补正和失效保单清理工作。历史保单清查补正,是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前提和保障。近几年,我们持续强化此项工作。2015年,采取定期督导、巡查抽检和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清查补正工作,人身保险业累计完成160余万件客户信息补正工作,剔除国寿集团业务因素,全行业补正率达到98.3%,15家人身险公司100%完成。历史保单清查补正与失效保单清理相互促进,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对失效保单采取退保和免息复效,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西失效保单有效通知件数和现金价值清理率分别为78.3%和88.3%,位居全国第6位和第4位。

第四,全面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主动协调省高院,指导各地协会办事处加强与当地法院沟通,推动全省11个地市全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保险纠纷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大大节约了诉讼维权成本。山西保监局作为10个单位之一,被最高院和保监会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单位。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持续下力气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的满意度。

一是坚持不懈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在治理理赔难方面,继续扎实推进“四机制一标准”的落实。继续做好车险积压赔案清理工作。落实《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加强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完善小额财损快处快赔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减少车险理赔争议和诉讼。在治理销售误导方面,认真贯彻《人身保险客户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有关工作机制在公司层面的落实。继续开展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亮剑行动”,重点打击产寿险电销、网销等新渠道销售违规行为。

二是积极开展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工作。按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对财产险、人身险分公司的服务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服务指标披露力度,促进公司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与省高院沟通,尽快制定有关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建设。指导行业调处组织健全制度机制,促进调处工作高标准、规范化。深化与法院系统的沟通协调,逐步提高诉调机制的公信力。畅通与法院的对接渠道,进一步扩大调解案源,切实发挥行业纠纷调处的作用。

四是切实做好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完善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相关制度。按照保监会的部署,完成12378热线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考评,督促公司提高处理效率,及时化解有关矛盾纠纷。

五是加强消费者教育。收集整理一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正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高消费者的契约意识和维权意识。继续发挥山西保监局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作用,丰富保险课堂内容,加强保险消费引导和风险提示。今天是3月17日,目前我们正在组织保险业开展以“诚信保险,自主消费”为主题的保险消费者保护活动周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以上是我们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简要情况,欢迎记者朋友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下面,请山西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孟魁建处长介绍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孟魁建:

我是山西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孟魁建,欢迎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受局里委托,由我向大家介绍商业健康险个人税优政策有关情况。

第一、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因健康原因和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近年来,保险业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目前,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四大类,2300多种产品。2015年全国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2410.47亿元,同比增长51.87%。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份额逐步提升,由2009年的6.95%增至2014年的12.18%。2009年至今,商业健康保险累计支付赔款超过2400亿元,为投保人积累了超过3500亿元的医疗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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