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床位数指标是从全市整体角度对本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进行统筹控制,其计算方法为: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全市常住人口数×1000。全市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床位数达到5张以上,其中包括:每千常住人口公立综合性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为2.5张,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专科性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为1张,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编制床位数为0.5张,每千常住人口非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为1张。
(三)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明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界定,按照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逐步完善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给予适当政策补贴,落实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税收减免政策,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投资举办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致的政策,营造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的政策环境。鼓励政府和医疗保险机构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发挥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行业自律。
(四)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录,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和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网底功能,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进一步缩小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
(五)积极发挥首都卫生辐射带动功能
充分发挥首都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势,加大对西藏拉萨、新疆和田、内蒙古等地区的对口支援力度,不断丰富支援内涵,建立考核评价标准及激励机制,提高支援工作效率和效益。加大北京与其他省市的医疗卫生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增强首都卫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体现北京服务全国的功能。更好地利用全球医疗卫生资源,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全球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医疗、医药等领域的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合作,为全国各地卫生国际交流需求服务。
二、维护和促进市民健康
(一)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其它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体系,健全市、区(县)两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配置足够的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和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加快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以及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设立一个市级电视健康频道,建立一个市级健康教育馆,办好一个健康教育网站,每个区县开辟一个健康教育基地,举办一个健康教育论坛。逐步扩大“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服务领域,形成覆盖全市的提供卫生法律法规咨询、医疗卫生服务投诉、就医指导、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服务的综合平台。
(二)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评估为基础,促进全人群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的养成,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努力营造健康促进的支持环境,建立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促进工作新模式。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加强保健常识、医药卫生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全民宣传,做好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引导居民养成低盐、低脂、戒烟、限酒、控制体重、适当运动、保持良好心理状态等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市级和区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规范健康知识传播。积极贯彻落实《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和《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制定发布《北京人健康指引》。
(三)大力加强慢性病预防和管理
严格按照《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慢性病预控工作。建立健全我市主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监测体系,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市成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实现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监测。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研究、试用和推广慢性病干预的适宜技术。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引导患者及其家人提高疾病自我管理能力,提高患病居民生活质量。
(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内容。推进母婴健康行动,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围产保健质量,畅通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建立补偿和救助机制,减少因经济原因放弃抢救导致的孕产妇和儿童死亡。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完善出生缺陷监测,有效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加大宫颈癌、乳腺癌普查力度。为0-6岁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等基本保健服务。加强农村地区儿童规范化门诊能力建设,优先向农村地区提供儿童保健基本服务包。
(五)努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