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空间治理体系。以主体功能定位为依据,合理划分城镇、农业和生态三大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落实生态红线管控。突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基础性、强制性和约束性地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制定、调整和实施,必须服从生态红线保护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红线保护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的动态评估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等,维护生态红线区域的持久稳定和刚性约束。
实施生态建设和修复工程。深入实施绿色南京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森林抚育,提升沿江、沿河、沿湖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完善湿地公园相关建设。加强工业生态防护林建设。开展生态破坏区的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重点水域水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实现矿山宕口治理和复绿工程基本覆盖。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工程,持续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逐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地复垦,提高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
(二)加快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坚持严控增量与减少存量并举,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
大力推进节能减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控制和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研发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方面的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产品能效水平。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施能源动态监控和优化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型。更大力度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加快钢铁、石化、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大力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进产品认定,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完善资源回收网络,促进回收与利用的有机衔接。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强化各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生态园区。
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大力倡导和支持绿色出行。厉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三)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计划,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覆盖和稳定运行,推进污染物综合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以及噪声污染治理,确保实现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目标。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提高科学治霾和系统治气的水平,加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生活等领域的大气污染综合管控,协同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等污染物。实行更加严格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措施,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加强烟尘和油烟污染防控,深化油品升级工程,持续开展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切实完善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更大力气降低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水资源与水环境、地下水与地表水、水环境与水生态的整体保护,系统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深化集中式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深入推进长江及太湖、秦淮河、滁河等流域以及玄武湖、固城湖、石臼湖等湖泊水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城镇河道综合整治,消除城乡黑臭河道。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有效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全面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扩大典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能力,防控土壤污染环境风险。
(四)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家园。坚持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不断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功能品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高效有序。
加强城市公共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构建更加合理的资金筹措机制。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和城市道路网络建设,超前研究过江通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高等级航道网,提升干线公路网覆盖率和通达性,建立公路、铁路、水路、航空顺畅衔接、高效中转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综合管廊建设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平战两用人防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民防资源统筹规划和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完善城乡防洪安全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流域防洪治理,系统开展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和区域水系连通,优化水网格局,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