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治理结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在宁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督促其依法开展活动。
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拓展参与主体、构建伙伴关系、创新治理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共治体系,建设街道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把社区建设成为治理优良、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搭建民主协商平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增强基层自治活力。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大力推行阳光信访,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实行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提升平安南京建设水平。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警务大数据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保障公安基层所队用房以及刑侦、特警、监管等部分特殊用房,加强和规范警务辅助力量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落实食品安全江苏行动计划,强化监管专业能力建设,严把每一道防线,创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进防灾减灾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总体设计、统筹推进,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积极建设诚信南京。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全面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开”,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诚信义务,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司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畅通共享和依法查询、公示、使用。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诚信教育,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全体公民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发展、奉献社会、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同等机会。进一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公共服务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以改革和法治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双轮驱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革和法治的各项部署,着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提供可靠保障。
(一)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改革定力,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
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正确把握改革大局,围绕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增强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把握改革任务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和主攻方向。坚持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确保各项改革协调有序推进。着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集中审批制度,以智慧政务为载体,促进行政许可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热线办理更加公开、便捷、高效。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积极争取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探索推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区域性产权市场、要素市场建设,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金融监管,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市场规则。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农产品、能源、环境、医疗服务、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改革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合理划分市区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开展农村“三地一产”确权登记颁证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建设农村要素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