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图示日期为2013年1月25日至2018年06月30日。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图示日期为2013年1月25日至2018年06月30日。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5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7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曾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
外市场部项目负责人、投资经
理,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部投
资经理、投资主办。现任长安
方红涛 本基金的2017-12- - 5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货币市
基金经理 11 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泽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
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设置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共享研究成果,在确保投资组合间的信息隔离与保密的情况下,保证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采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并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防范和控制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整体下行压力较大,剔除季节性因素,国内工业企业主动投资意愿较弱,居民普通消费能力一般,国内货币政策整体宽松,央行主动通过降准、增加MLF投放等操作,货币市场流动性充裕,但在向实体经济的流动性传导上存在一定障碍。2018年上半年较同期而言信用风险事件有所暴露。在银行间流动性较为充裕的情形下,货币基金未来将面临资产收益下行的配置压力。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按照流动性新规的要求,主要配置的为高评级、流动性好、短久期资产,杠杆方面配合资金面宽松,适时增加杠杆操作,争取在保持高流动性的情形下增加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