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推进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健康研究科研基地布局。促进医研企结合,推进医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打造一批健康研究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发展医学前沿诊断技术,加强慢病防控、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等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创新药物开发、加快医疗器械国产化应用、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增强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以产业和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深入实施“科教强卫”工程,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重大项目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推动医学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加强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
五、促进健康交流合作
积极推进健康领域的区域合作,密切与兄弟省份的卫生协作,建立与上海、浙江等长江经济带地区的紧密协作关系,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东欧及周边国家的卫生合作,推进人口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产业开发、中医文化等方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加强国际卫生发展援助与合作,重点包括专科技术中心建设、疾病预防与控制、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等合作,提升健康领域国际影响力。
六、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完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健全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六章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江苏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完善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组织程度,做到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推进。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群众参与的载体和渠道,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使健康江苏建设符合群众意愿、得到社会支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二、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部署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强化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的普遍认知,传递健康领域正能量,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卫生与健康、支持健康江苏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测评估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纲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如有必要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调整修订。总结推广在规划纲要实施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整体推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