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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10)

发布:2018-07-04 06:35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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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动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区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江苏的优势,推进基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

  推动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区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江苏的优势,推进基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应用落地。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消除数据壁垒。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新业态发展。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采取医疗、医保、价格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从度,提高基层首诊率。在城市,以大医院为龙头,建立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在农村,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促进双向转诊。

  (二)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政府重在加强宏观管理,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监管,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强化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健全综合监管制度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强化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的监督执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全过程监管,重点抓好资格准入、服务规范、质量安全等监管,强化价格管理部门对药品、服务等价格的监管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鼓励以医联体、医疗集团形式进行集中采购,保障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医药流通体系。

  (五)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全面建立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强化医保支付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疗成本的积极性,实现费用和质量双控制。加强基金预算管理。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六)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改革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构建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探索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强化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衔接。加大对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力度。

  二、扩大全社会健康投入

  (一)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

  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卫生与健康的投入政策,并实现逐步增长。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对公立医院政策范围内的补助事项,建立健全考核补助机制,考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社会效益,补助金额与考评结果密切关联。政府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扶持,努力构建政策公平、机会均等的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格局。

  (二)创新健康服务社会筹资机制

  建立健全多元化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加大健康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健康服务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捐款。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和小微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银企合作,多渠道满足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鼓励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建立健康产业联盟,搭建投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拓宽健康产业发展渠道。

  三、强化健康人才保障

  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病理、护理、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通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强高层次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健康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引进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积极资助医疗卫生机构中青年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进修,对涉及健康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家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实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在人员总额范围内动态核定岗位。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专业、学历、年龄结构。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通过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公开招聘、免费定向培养的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县管院用”管理模式,推动“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均衡优化配置。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推动健康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