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量上看,目前中国的人口和劳动就业的重点在农村。表2为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推算出来的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从业人口的增长,显然是农村大于城镇。
表2:中国从业人口比例
年份
从业人口占总人口
从业人口人均GDP
城镇从业人口占从业人口
1952
36.06%
328元
1957
36.77%
449元
1978
41.71%
903元
23.53%
1980
42.92%
1067元
24.65%
1985
47.12%
1797元
24.78%
1990
55.90%
2902元
22.00%
1995
57.58%
8384元
21.37%
2000
56.21%
12566元
29.90%
2003
57.60%
15678元
34.45%
公民的劳动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50年来(1952-2003年)国内的从业人口的总量增加了21.54%;1980年到2003年的23年间,国内从业人口急剧增加了14.68%,而同期城镇的从业人口只增加了9.8%,很显然,另外4.88%的从业人口就是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20世纪80年代以后,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有八千万农民转入或部分转入非农产业。”(见中国共产党十三大报告)到“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私营个体经济的兴起,推动了就业人数的快速增加。1980年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1981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革、改造、重组,就业形势严峻,开始出现了下岗失业现象。1998年6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随着国有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大幅度下降,而私营个体经济和外资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上升,就业岗位也随之产生着变化。国内的经济学专家认为,这是“创造”与“摧毁”之间的对比竞赛,直接影响中国的就业率和失业率的变化趋势。
进入21世纪,中国的劳动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2002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对明确目标责任、创造就业岗位、实施扶持政策、强化就业培训、搞好宏观调控、完善社保体系做出了详尽的阐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是一份纲领性的文件,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具体的指导意义。
随后,2002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2002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2003年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2003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2003年6月1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3]70号),从宏观政策规定到具体政策实施都作了详尽的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