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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患癌症后未进行放疗、化疗 不能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发布:2016-01-21 02:42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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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民陈女士的母亲今年78岁,前不久被诊断出患有癌症。由于经济困难,老人一直靠低保维持生活,手术后无力承担治疗费用。

记者跑腿:患癌症后未进行放疗、化疗 不能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陈女士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咨询

  市民陈女士的母亲今年78岁,前不久被诊断出患有癌症。由于经济困难,老人一直靠低保维持生活,手术后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陈女士想为母亲办理特殊疾病门诊,但由于其母亲年迈,未进行放疗、化疗,被社保部门告知无法办理。陈女士想知道这样的说法合理吗?她的母亲还能获得其他救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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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女士的母亲住在瀍河回族区。2015年11月,她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被确诊为左乳混合型黏液癌。当月19日,她在该医院进行了手术。

  “手术后,医生说我妈年纪大了,身体条件承受不了放疗、化疗,建议进行药物治疗。”陈女士说,她母亲一直靠低保维持生活,她和弟弟经济也很困难,预计母亲后续治疗还要花费8万余元,他们实在无力承担。

  得知患癌症可以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陈女士便准备了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母亲办理。

  “对方看了材料后,说我妈不符合政策,没有进行放疗、化疗,不能办理。”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在“处理意见”一栏内的确没有需要放疗或化疗的建议。

  陈女士无法理解:“我妈确实是因为身体不好才不能进行放疗、化疗,这样就不能享受政策了?”

  所跑单位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

  跑腿经历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老人的情况确实无法办理特殊疾病门诊

  7日下午,记者陪同陈女士来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监督科,向工作人员出示了特殊疾病门诊复核认定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看过陈女士的材料后,工作人员向陈女士进行了解释:“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属于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如没有进行放疗、化疗,不能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工作人员还向陈女士出示了我市特殊疾病门诊包含的病种,其中包含“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

  “你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一下,为她办理家庭病床,其报销比例也比较大。”随后,该工作人员为陈女士推荐了距老人居住地较近的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老人的病症不在办理家庭病床的范围内

  陈女士来到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家庭病床,但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无法办理。

  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名负责人称:“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病历和诊断证明,她母亲的病症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家庭病床的范围内,我们无法为其提供治疗。”

  8日上午,记者再次与该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称,她特意为陈女士母亲的事跑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了咨询。

  “老人的病症的确不在我们办理家庭病床的范围内,但病情不容拖延。”该负责人表示,陈女士可以试试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救助。

  市民政局:

  符合政策的城市低保对象可获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根据上述建议,记者就陈女士的情况咨询了市民政局社会救济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市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像陈女士母亲这类持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市低保对象,可以携带诊断证明、病历、票据等材料,到区民政局提交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可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费用后,获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陈女士可以尽快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具体能获得多少金额的救助要根据老人的情况判断。”该负责人表示。

  办事结果

  记者将咨询的结果告知陈女士,陈女士表示将向区民政局提交申请。

  诉求人评价

  政策了解清楚了,感谢《洛阳晚报》记者跑腿,希望可以尽快获得救助。

  相关链接

  什么是家庭病床?

  哪些病可以办理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是指参保人员因患脑血管后遗症长期卧床引起的坠积性肺炎或褥疮,恶性肿瘤晚期的对症治疗,通过获得定点资格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病床科承担,实行责任医师负责制,在家庭获得治疗的一种治疗形式。

  家庭病床的治疗仅限于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如褥疮换药、癌症止痛、营养支持等;不允许针对原发病的治疗,如放疗、化疗及其他免疫辅助、脑血管后遗症病人的活血化瘀扩血管治疗等。如病情危重,应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洛阳晚报记者 范瑞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