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调整情况,适时组织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有序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修订《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优化企业标准备案程序,进一步理顺备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并结合本市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方式开展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为食品安全标准修订提供科学依据。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等契机,促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落实。
五、持续提升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一)推进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
19.继续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要求,继续加强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以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为抓手,以核心能力建设标准为标尺,进一步加强本市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卫生应急应对处置机制与能力建设
20.继续推进卫生应急项目实施。积极开展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通过上海市核化生医学救援体系建设、上海航空医疗救援中心基地医院建设与应用、上海市区域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等项目,加快推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加强本市核化生等专业型卫生应急救援网络建设,推动区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继续探索、推进海上和航空医疗救援网络建设,逐步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建设。
21.确保完成重大会议和赛事医疗保障任务。做好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海国际马拉松赛、F1上海站等重要会议、赛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制订保障方案,对定点医院和医护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演练,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