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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2)

发布:2019-05-03 06:1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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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推进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推进实施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深化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管理工作模式和机制,规范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服务。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

  9.推进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推进实施“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深化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管理工作模式和机制,规范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服务。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优化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机制和模式。组织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进一步巩固结核病患者“非中心化”发现机制,深化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工作内涵,完善社区督导管理(DOTS)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和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结核病治疗减免政策。

  (二)持续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10.深化“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内涵建设。巩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继续推进委市合作慢性病示范市建设工作,推动健康策略融入各部门公共政策。巩固深化脑卒中预防和救治服务体系建设,为50万居民提供脑卒中筛查服务。加快建设“健康管理云平台”,全面推进“医防融合”糖尿病预防和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筛查。组织培训,全面实施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推进基于健康云平台的慢性病信息化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第四轮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现场调查;组织开展孕妇、乳母、儿童等重点人群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以及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组织开展碘营养状况监测以及甲状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1.深化“医教结合”的学校卫生和眼牙防等工作。落实“医教结合”,强化对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干预项目。加强眼病和口腔病防治适宜技术应用,组织实施3-5岁儿童免费涂氟、儿童乳牙早失干预、老年人屈光不正矫正和青少年近视干预项目。继续做好国家第四次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

  (三)扎实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12.切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等工作。认真总结长宁、徐汇、虹口、杨浦、松江和嘉定区试点区建设经验,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区县全面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区建设工作。完善机制与制度建设,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登记、随访、服药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积极落实以奖代补的工作模式。推动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建设。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管理。探索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机制与模式。加强对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干预,推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与平台建设。推进心理卫生服务行业管理。

  三、持续强化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

  (一)深化落实“母婴安全”和妇女保健工作

  13.进一步加强产科安全和孕期保健服务管理。聚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核心指标,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尤其要完善危重孕产妇报告、转会诊、死亡评审、妊娠风险预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卫生计生网底功能,落实社区怀孕生育信息特别是流动人口怀孕生育信息发现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孕产妇建卡和保健服务工作。

  14.进一步深化妇女健康服务。继续组织以倡导爱母分娩行动和爱婴医院为重点的产科质量督导,推广陪伴分娩等适宜技术,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加强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开展围绕生命全程保健为重点的示范性、指导性服务,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咨询指导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依法依规做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鼓励实名举办案件线索,严厉打击“代孕”、“两非”行为。

  (二)有效开展儿童健康服务

  15.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广儿童早期生长发育综合评价标准和体系,开展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试点新版儿童健康手册。落实《本市医疗机构滞留未成年人处置办法》,切实解决医疗机构滞留儿童问题。建立0-6岁儿童从残疾筛查到教育康复的全程化管理服务机制,深化入园、入学前综合评估。加强特殊儿童健康管理。

  (三)有效开展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工作

  16.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推进孕前优生项目常态化运行。落实《关于印发<建立本市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干预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干预服务网络,为孕妇提供合法、安全、优质、有效的唐氏产前筛查和相关产前诊断。继续加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管理,推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加强罕见病防治工作。

  四、持续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1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以依法治理为原则,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通报报告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工作,提出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建议。推进实施《本市贯彻<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实施意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增强机构检测技术能力。全面完成国家风险监测任务,引入社会监测资源,提高风险监测效能,并结合本市实际推进风险监测。持续加大食源性疾病监测力度,覆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风险监测质控中心长效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和运用能力。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交流机制,针对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应用风险监测数据,开展专题和定量风险评估,稳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预警。

  (二)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