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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

发布:2019-05-03 06:1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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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市医疗急救中心,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16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和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2016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和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实施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本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等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继续紧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重点,坚持“预为安纲、防为众纲、业为己纲”工作原则,深化“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社会公众放心满意”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着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效率,不断优化公共卫生核心指标,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深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全力推进规划/计划制定与实施

  1.推进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明晰项目“责任链”、“实施链”和“绩效链”,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与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培训、项目中期督导和评估,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组织各区县制定实施区域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

  2.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各项公共卫生任务。编制实施本市“十三五”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儿科和产科等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落实《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20年)》中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0-2015年)》终期评估。

  (二)切实加强公共卫生规范服务与管理

  3.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依法管理。完善传染病监测方案,修订《上海市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6年版)》。完善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修订预防接种门诊设置管理要求和服务规范等,落实预防接种门诊分类指导与管理;规范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管理;探索引入保险机制,构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多层次补偿体系,进一步规范异常反应处置与补偿。深化慢性病健康服务的医防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上海市脑卒中和急性心肌梗死登记报告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和《上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规范》等,推进实施《上海市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办法》。深化精神卫生服务,制定实施《上海市心理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心理咨询师实习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实施《上海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诊疗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严重精神障碍登记报告管理办法》。

  4.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规范管理。推进实施“区域划分、梯度服务、有序转诊”的产科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母婴保健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制定《上海市主要罕见病名录(2016年版)》和《上海市儿童早期发展指导服务规范》;修订《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上海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上海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三)持续推进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5.完善公共卫生队伍与服务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围绕“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要求,配合研究建立公共卫生“特种兵”人才和能力储备梯队机制。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优质资源的可及性和均衡利用,充分发挥各区县和助产医疗机构产科安全办公室作用,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关键岗位人员“母婴安全”应知应会规定和知识培训,促进各项规范和制度的有效落实;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开展母子健康手册试点,组织区县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建立薪酬激励的妇幼保健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探索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养。开展精神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和基层防治队伍的能力培训和转岗培训。落实国家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岗位和风险监测评估岗位人员的培训交流,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专家委员会,强化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队伍建设。

  (四)有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6.积极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实施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全面组织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为30万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大肠癌免费筛查服务;继续推进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加强督导评估,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实施与管理。

  (五)深化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

  7.加快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进“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全市拓展项目中“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和“精神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等的建设与应用。完成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系统试点。继续探索实施“互联网”的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模式,以糖尿病、脑卒中、眼病防治等为切入点,加快“健康管理云平台”建设。推进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信息系统。

  二、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巩固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

  8.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与要求。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继续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探索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巩固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报告,规范传染病重点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等监测、发现和报告。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年部署、季督导、月评估,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等能力,及时、规范、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夏秋季虫媒与肠道传染病和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等重点时期以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与要求。试点完善病毒性肝炎社区综合防治和患者管理。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温馨化服务。组织实施脊髓灰质炎疫苗序贯接种程序,继续维持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水平。加强监测与病例发现,落实巩固“消除疟疾”措施。组织完成寄生虫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