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场址位于湘阴县江东路36号,湘阴县妇幼保健院院内。项目建设地所处范围内没有大的污染源,目前环境空气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基本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7.3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源分析7.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⑴水环境污染
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冲洗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刷水。
施工场地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及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
⑵空气污染
主要包括扬尘(TSP)、汽车尾气和建筑装饰时产生的废气。扬尘来自结构建造施工以及装修工程、水电线路安装、特殊部位装修等施工过程。同时水泥、砂石料运输、装卸等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扬尘。汽车尾气来自运输汽车和工程机械燃油等排放的废气。建筑装饰时废气主要来源于油漆,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施工期间的扬尘大多数自由飘散悬浮于空气中。
⑶噪声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自推土机、装载机、静压装机、振捣棒、吊车、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
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等,多为瞬间噪声。
⑷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固废、弃土及生活垃圾,建筑固废主要为混凝土块、废包装、建筑边角料等。
7.3.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项目建成后,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医疗污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医疗垃圾等,若不妥善处理,会对妇幼保健院运营和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如下:
⑴污水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日常运营所产生的污水为医疗污水。
⑵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排风机和空压机等公用工程设备,另外还有少量的风机噪声产生,如:空调系统噪声和排风系统噪声。备用发电机的工作间实施消声工艺处理。
⑶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另有少量的医疗用品包装物、报废的药品以及其他废弃物等。
7.4环境保护措施7.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废水处理
施工期间在场地低洼区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浇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固定的设备检修场地和车辆冲洗固定场地(一般位于工地出入口处),场地附近设置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区抑尘洒水,不外排。
⑵空气污染防治
定期清扫施工场地的洒落物,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措施。
汽车运输砂石料、水泥等材料进场时,对于易起尘物料应加盖蓬布,严格控制进场车速,减少装卸材料落差,避免因天气和道路颠簸洒漏污染环境。
合理选择施工堆场位置,对易起尘物料应在库内堆存和加盖蓬布。
⑶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对高噪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
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
⑷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运送至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规定的地点合理处置。
7.4.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针对具体污染源与产生污染物环节和污染物种类,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治理。
⑴污水处理
采用絮凝浮器,紫外线杀菌消毒程序进行污水处理后达标外排,再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日处理能力120t/d,投资32万元,2010年1月开工,2010年3月投入使用。
⑵废气处理
传统空调冷媒往往会破坏大气臭氧层。臭氧层的恶化会损害人的免疫系统,使患白内障和呼吸道疾病的人增多;阻止植物的叶茎生长;还可能导致全球气温上升,致使海平面升高;加速土地沙漠化,导致人类及生物生存环境灾难。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将选用不对大气环境造成任何破坏的过渡冷媒,如R123、R410A等。
⑶噪音处理
①对改造及新建建筑楼宇围护结构进行隔声处理,通风机进、排风口安装消声器道,对设备基础做隔震处理;
②对于发电机噪声与振动,除在墙面及吊顶做吸声处理外,在发电机底座上安装减振阀,减少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振动。
⑷固体废弃物处理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集中收集,运送至附近垃圾站,再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内设置足够的垃圾箱、筒,定期清理一般废物及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②对医疗垃圾实施严格消毒。根据卫生部门相关规定,采取由环卫部门每天定期收集,送到湘阴县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7.5项目环境影响分析7.5.1工程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将产生施工粉尘、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噪声等轻微污染。经采取有效措施可减轻其对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污染消失,环境质量恢复到原有水平。
7.5.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污物以及设备噪声对院区环境和周边水环境、声环境的污染问题。
通过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污水、污物、噪声进行无害化处理,使污水达标排放,污物按规定处理,噪声符合标准,确保环境达标。在正常运营同时,不产生环境问题。
7.6环境影响评价通过采取以上环境治理措施和处理方案,使影响环境的废水、废气、噪声、垃圾、污物等污染因素均控制在环保标准范围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会对项目地的土壤、水源、大气环境和城市环境造成污染。经环境影响损益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8.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8.1劳动安全卫生8.1.1设计原则及采用的标准
⑴设计原则
劳动安全及卫生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劳动安全及卫生的规程、规范及标准,确定工程设计采用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技术标准。
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经济实用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措施工艺。
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
⑵编制依据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国家有关其他劳动卫生标准。
8.1.2主要隐患部位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可能存在的主要隐患部位包括:
⑴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在与妇幼患者的接触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由于传染而危害自身健康;
⑵使用用电设备的工作人员,可能受到的漏电损伤;
⑶有可能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可能面临各种放射性元素辐射危害;
⑷具有挥发性的药品对工作人员的危害。
8.1.3有害物质种类及各种危害性分析
⑴传染病源
妇幼保健人员是传染病源的切断者,也是传染病源的易感人群,其身体也不断受到传染病源的威胁。本项目中,不能排除妇幼患者及陪护人员潜在的传染病源对妇幼保健人员的威胁。
⑵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老化或管理不当等原因,可能存在漏电的危险,这样将会对操作人员构成人身威胁。
⑶具有挥发性的药品、放射物及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日常营运过程中,妇幼保健人员会接触到许多具有挥发性的药品、放射物或有毒、有害的物质,如果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对身体健康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⑷建筑施工
施工期间由于安全措施不当或麻痹大意,尤其在高空作业时容易造成高空坠物或人员坠楼等危害施工人员及周边人群的生命安全;操作大型机械设备或其他用电设备时,可能存在漏电的危险等。
8.1.4劳动安全措施
针对以上劳动安全的隐患部位、有毒、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性分析,本项目在劳动安全工作中将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⑴制定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监督,切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