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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4)

发布:2018-04-22 06:29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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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1992年)的相关规定,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需求建筑面积为17480m2;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妇幼保健院项目审批的相关精神,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需求建筑面积仅4560 m2。湘阴县妇

根据《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1992年)的相关规定,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需求建筑面积为17480m2;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妇幼保健院项目审批的相关精神,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需求建筑面积仅4560 m2。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原有业务用房8546.13 m2,因湘阴县人口众多,妇幼保健院门急诊量相对较高,原有业务用房尚不能满足需求,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业务用房建设规模应当远超出4560 m2;因为项目场址位于湘阴县文星镇江东路36号,属于中心城区,用地受限制,本项目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无法达到17480 m2。

4.2建设规模

根据现状条件与需求分析,本项目建设规模确定如下:

表4-2               建设规模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建设规模

备 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8957

2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m2

16981.13

4560<M<17480

2.1

原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m2

7156.13

拆除1390 m2

2.2

新建妇幼保健综合楼

m2

9825

3

保健工作人员编制

60

县级妇幼保健院最高60人

4

正规床位数

180

4.1

原有床位

100

4.2

新增床位

80

5.建设方案

5.1编制依据

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⑵《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

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⑷《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⑸《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

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⑺《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⑻《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⑼《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⑽《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

5.2平面布置

5.2.1指导思想和原则

⑴符合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⑵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交通、安全疏散、环境保护等规范、规定的要求。

⑷道路及通道合理布置,以有利于管理和车辆、人行及救援、消防的需要。

⑸保健和主要业务用房地面宜采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室内装修应符合表面光滑洁净、色调舒适明快的要求。

⑹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应执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指标。

5.2.2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属扩建工程,是在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内进行建设,按医院总体规划要求,尽量优化本项目规划布局和平面布置方案,使医院总体布局更加和谐、协调、有序、通畅、舒坦、方便。

本项目建筑根据总平面布置原则,结合场地实际情况:

⑴本项目由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南面作为主入口,东面作为次入口。

⑵城市街道、院内干道合围形成车辆、消防、人行通道。

⑶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原有一栋4层高建筑面积为1390m2的业务楼拟拆除,可新建一栋综合楼。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新建建筑物为1栋高地上7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825m2框架结构的综合大楼与南面门诊医技楼连成一片。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的交通以南面的江东路为主入口。

5.2.3竖向布置

⑴竖向布置原则

①充分利用地形,力求土石方工程量最小。

②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考虑建筑物桩基和工程管线基础深度的要求。

③根据竖向布置原则,结合地形情况,并考虑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选定场地标高。

⑵坡度

根据拟建地的标高和《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机动车规划纵坡应不大于2‰;地面排水坡度一般不小于2‰,场区雨水排入城市下水道系统。

5.2.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5-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8957

2

净用地面积

m2

7533.37

3

总建筑面积

m2

20974.75

3.1

原有建筑面积

m2

11149.75

不含拟拆除1390 m2

3.2

新建建筑面积

m2

9825

3.2.1

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m2

6741

3.2.2

新建地下建筑面积

m2

3084

4

建筑占地面积

m2

3736.59

4.1

原有建筑占地面积

m2

2699.59

不含拟拆除建筑基底面积330 m2

4.2

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2

1037

5

建筑密度

%

49.6

6

容积率

2.78

7

绿地率

%

30

5.3建筑方案

5.3.1设计依据

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⑵《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⑷《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07年版)

⑸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法规和设计规范

5.3.2建筑设计

本项目建筑立面造型与色彩应符合医院的特点,力求简洁明快,给人以“清新”的感觉。整个项目的建筑外形力求流线明确,建筑风格简洁明快,体现功能需要。同时,考虑到医疗机构的特性,建筑又需要富有个性,给人以信赖感,具有较强的识别性。

立面设计结合岳阳地区气候条件特点,主要房间为南北向,立面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给人以亲切的尺度感;外墙色彩以浅色为基调,突出医院的功能特点。

医院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在建筑物的四周设有若干室外消火栓,室外设置消防车补水结合器,确保紧急状态下消防车取水的方便。

5.3.3功能布局

扩建的业务用房拟入驻新建的妇幼保健综合大楼内。

⑴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9825 m2,总层数为7+1F,其中:

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084 m2;

地上共7层,总建筑面积6741 m2,其中:1层为架空层,建筑面积519m2,2-7层,建筑面积6222m2。

⑵本项目新建的妇幼保健综合大楼的功能布局如下:

大楼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3084 m2,共设有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及地下车位100个。

大楼一层:建筑面积519m2,功能分布为消毒室,消防控制室。

大楼二层:建筑面积1037m2,功能分布为保健用房。包括妇保科室、儿保科室、婚检服务科室、产前筛查服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