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1992年)的相关规定,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需求建筑面积为17480m2;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妇幼保健院项目审批的相关精神,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需求建筑面积仅4560 m2。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原有业务用房8546.13 m2,因湘阴县人口众多,妇幼保健院门急诊量相对较高,原有业务用房尚不能满足需求,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业务用房建设规模应当远超出4560 m2;因为项目场址位于湘阴县文星镇江东路36号,属于中心城区,用地受限制,本项目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无法达到17480 m2。
4.2建设规模根据现状条件与需求分析,本项目建设规模确定如下:
表4-2 建设规模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建设规模
备 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8957
2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m2
16981.13
4560<M<17480
2.1
原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m2
7156.13
拆除1390 m2
2.2
新建妇幼保健综合楼
m2
9825
3
保健工作人员编制
人
60
县级妇幼保健院最高60人
4
正规床位数
床
180
4.1
原有床位
床
100
4.2
新增床位
床
80
5.建设方案
5.1编制依据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⑵《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
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⑷《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⑸《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
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⑺《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⑻《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⑼《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⑽《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
5.2平面布置5.2.1指导思想和原则
⑴符合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⑵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交通、安全疏散、环境保护等规范、规定的要求。
⑷道路及通道合理布置,以有利于管理和车辆、人行及救援、消防的需要。
⑸保健和主要业务用房地面宜采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室内装修应符合表面光滑洁净、色调舒适明快的要求。
⑹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应执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指标。
5.2.2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属扩建工程,是在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内进行建设,按医院总体规划要求,尽量优化本项目规划布局和平面布置方案,使医院总体布局更加和谐、协调、有序、通畅、舒坦、方便。
本项目建筑根据总平面布置原则,结合场地实际情况:
⑴本项目由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南面作为主入口,东面作为次入口。
⑵城市街道、院内干道合围形成车辆、消防、人行通道。
⑶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原有一栋4层高建筑面积为1390m2的业务楼拟拆除,可新建一栋综合楼。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新建建筑物为1栋高地上7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825m2框架结构的综合大楼与南面门诊医技楼连成一片。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的交通以南面的江东路为主入口。
5.2.3竖向布置
⑴竖向布置原则
①充分利用地形,力求土石方工程量最小。
②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考虑建筑物桩基和工程管线基础深度的要求。
③根据竖向布置原则,结合地形情况,并考虑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选定场地标高。
⑵坡度
根据拟建地的标高和《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机动车规划纵坡应不大于2‰;地面排水坡度一般不小于2‰,场区雨水排入城市下水道系统。
5.2.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5-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8957
2
净用地面积
m2
7533.37
3
总建筑面积
m2
20974.75
3.1
原有建筑面积
m2
11149.75
不含拟拆除1390 m2
3.2
新建建筑面积
m2
9825
3.2.1
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m2
6741
3.2.2
新建地下建筑面积
m2
3084
4
建筑占地面积
m2
3736.59
4.1
原有建筑占地面积
m2
2699.59
不含拟拆除建筑基底面积330 m2
4.2
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2
1037
5
建筑密度
%
49.6
6
容积率
2.78
7
绿地率
%
30
5.3建筑方案5.3.1设计依据
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⑵《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⑷《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07年版)
⑸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法规和设计规范
5.3.2建筑设计
本项目建筑立面造型与色彩应符合医院的特点,力求简洁明快,给人以“清新”的感觉。整个项目的建筑外形力求流线明确,建筑风格简洁明快,体现功能需要。同时,考虑到医疗机构的特性,建筑又需要富有个性,给人以信赖感,具有较强的识别性。
立面设计结合岳阳地区气候条件特点,主要房间为南北向,立面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给人以亲切的尺度感;外墙色彩以浅色为基调,突出医院的功能特点。
医院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在建筑物的四周设有若干室外消火栓,室外设置消防车补水结合器,确保紧急状态下消防车取水的方便。
5.3.3功能布局
扩建的业务用房拟入驻新建的妇幼保健综合大楼内。
⑴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9825 m2,总层数为7+1F,其中:
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084 m2;
地上共7层,总建筑面积6741 m2,其中:1层为架空层,建筑面积519m2,2-7层,建筑面积6222m2。
⑵本项目新建的妇幼保健综合大楼的功能布局如下:
大楼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3084 m2,共设有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及地下车位100个。
大楼一层:建筑面积519m2,功能分布为消毒室,消防控制室。
大楼二层:建筑面积1037m2,功能分布为保健用房。包括妇保科室、儿保科室、婚检服务科室、产前筛查服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