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监测,科学预警,建立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卫生部要做好精神卫生信息系统规划,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开发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系统并在辖区内部署,实现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的疾病诊疗信息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随访信息互联互通,适时动态更新,根据危险性评估情况及时预警。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落实患者发现、报告和登记,将相关信息录入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与有关部门开展定期信息互换,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卫生部要开发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系统(基础版),供中部和西部经济困难的省(区、市)使用。
各地要定期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评估精神卫生资源利用情况,分析精神障碍的疾病负担,作为制订精神卫生政策和规划依据。
(三)突出重点,依法管理,全面推进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提高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重性精神疾病检出率、管理率和规范治疗率,消除患者被关锁现象,降低患者因病出现的社会危害行为。要认真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以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将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广“病重治疗进医院、康复管理回社区”的服务理念,建立医院治疗与社区康复衔接机制,加强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指导,保障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服务的连续性。
残联组织要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模式,完善精神障碍者社区管理服务,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训练、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内资源,尽力为稳定期精神障碍者安排适当工作并支付报酬。
(四)整合资源,拓展服务,提高精神障碍诊疗可及性。拓宽精神卫生服务渠道。综合医院和其他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医务人员常见精神障碍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联络会诊与转诊机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立精神科(临床心理科)门诊,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病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开展精神卫生的相关服务。
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有效处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抑郁症、焦虑障碍、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率和治疗率,逐步提高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和处置水平。
(五)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加强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卫生部门要负责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的临床心理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公益性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充实妇幼保健机构的心理治疗和咨询专业人员,开展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心理保健工作。充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开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导。要研究制订心理卫生服务规范和心理治疗、咨询、测量服务技术规范。
各级政府要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心理援助工作纳入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内容,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应急预案。教育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制定政策,要求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和机构,建立学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心理干预机制,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禁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与机构,加强与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的协作,加强被监管人群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
企业应当为有心理咨询需要的员工提供服务条件;员工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的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基层妇女组织、老龄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等要配备合格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主动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疏导,提供心理援助服务信息。鼓励街道和乡镇政府、社会团体设立公益性心理咨询机构,向群众提供处理工作、学习、婚姻、家庭等问题的心理支持和咨询。
(六)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全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加强针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国家精神卫生相关政策法规,普及精神卫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早期发现、干预方法等知识和能力,鼓励各专业机构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精神卫生知识传播活动。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协调指导,在宣传报道中应当遵循精神卫生新闻宣传要求和准则。
要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全体教师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寓科学、教育、娱乐为一体的学生课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学生社会生活适应训练,培养积极心理品质。妇联组织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行为问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
要积极关注职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会组织要将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疏导和缓解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生活环境改变、人口迁移流动等带来的压力。老龄组织要在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尤其是离退休、丧偶等生活变故的老年人和农村留守老年人中,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宣传,普及预防老年期痴呆、抑郁等精神障碍和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知识,促进早期发现和治疗老年期精神障碍。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结合监禁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的医疗卫生工作,开展被监管人员经常性心理健康教育。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