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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新平:食品安全,真的不能搞“有限曝光”!

发布:2015-12-29 06:5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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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30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两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被曝光——一家知名上市企业回收过期啤酒再灌装,一家企业使用过期面粉制作蛋糕,供

  10月30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两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被曝光——一家知名上市企业回收过期啤酒再灌装,一家企业使用过期面粉制作蛋糕,供货合肥6家大型超市。由于会议现场并未对企业“点名”,媒体报道后立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和质疑,为什么不曝光企业名称?为何要“有限曝光”?相关内容的微博微信在网络引发高频率转发和议论。 11月1日晚间,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称,两起案件涉及的企业一为华润雪花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一为南京大厂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加工配送分公司,相关案件已经在2014年查处和依照要求进行公开。

  从案件曝光到相关部门回应不过短短一天,质疑和热议的浪潮却一浪高似一浪,原因无他,“食品安全”这四个字真真戳到了老百姓的痛点。一听说进嘴的东西有问题,当然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虽不能去把问题企业的大门给砸了,至少也能以实际行动“再也不买”聊表“支持”之心。可如果连“问题食品”都不知道姓甚名谁,横竖不能绝食吧?猜疑乃至恐慌的情绪滋生蔓延也就不奇怪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都在必须公开的范畴。而此次事件中,涉事企业的信息也按照要求在当时进行了公开,为何在一年后又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来,公布的信息发布在相关部门的网站上,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知道最近哪些食品企业有问题,首先要找到相关网站,再找到对应的版块,最后还要下载表格。如果不是对此方面特别关注和敏感的人,恐怕很难去定时下载查看,更不要说一些还未能熟练掌握互联网技术的人群了。

  此前的一项媒体调查显示,在获取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方面,八成受访者的来源是新闻媒体,通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报告的仅有三成受访者。就像此次的涉事企业,去年信息就已在监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可被公众熟知却是一年后,还是因为有媒体跟进报道。难怪一位网友调侃:“我都喝了一个夏天的啤酒了,现在才跟我说有事,‘吓死宝宝了’!”

  老百姓不高兴,身处舆论漩涡的监管部门也觉得挺委屈的,确实,自收到群众举报后,监管人员在厂里车间蹲点三天两夜,把违法行为逮个正着,并进行了处罚,处罚信息也及时公开了,本来无可指责,还应该得到褒奖的工作却因为信息未能及时到达群众的耳朵里,而被误解为“有限曝光”,本来公开的信息被误会为“不能说的秘密”,甚至监管部门自身也被扣上了“官商勾结”的帽子,何其冤枉?更可怕的是,其他无辜企业因此受到怀疑、牵连,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民众对身边社会环境的信任也在一次次的被消磨、被伤害。

  如何才能让老百姓不再疑心重重?不再发出“吓死宝宝了”的感慨?除了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惩违法企业,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也是保护民众在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感”的重要武器,调查显示,51.4%的受访者认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有助于澄清谣言,减少恐慌——真相如果能比谣言早一步到达现场,怀疑和恐慌也就很容易消弭于无形。

  央视每年举办的“3•15”晚会,“围观”者众,“上榜”的企业虽不至于一夜破产,至少也会门口罗雀。在信息公开常态化的今天,监管部门是否可以从技术层面探寻更多的信息传播渠道?比如与媒体合作,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重要信息;比如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对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再比如每月来一个“红黑榜”,对一些产品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却还要“作死”的违法企业进行重点曝光,毕竟对某些财大气粗的知名企业来说,监管部门万儿八千的罚款也许无关痛痒,但老百姓的一句“再也不买”可就真要了亲命了——你敢让我吃“黑心”食品,我就敢终生“拉黑”你,一传十十传百,究竟谁会比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