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来制假售假,我们除了对消费者进行双倍赔偿外,一旦核实立即取消该商户经营资格。”电视画面中,一位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在回应市场有商户出售假调味品时,慷慨激昂地说道。
这样的画面似曾相识。记者检索了一下,早在1985年,本报就有关于农贸市场出售假酱油、假味精、用福尔马林泡海鲜的新闻报道。30年过去了,我们还在报道着“同一条”新闻,市场管理员还在喊着这句“立即处理”的口号。然而,只见刮风,不见下雨,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农贸市场里,摊儿没见撤,只见到制假售假屡禁不止、消费者屡屡投诉无果,只见到假货泛滥,伪劣食品充斥柜台。
转一转各家农贸市场,用焦糖勾兑的酱油,55元能买20斤;没有任何鸡成分的鸡精,比正规产品便宜多一半;还有用明矾泡过的海带、用工业火碱浸过的百叶、用孔雀石绿刺激过的活鱼……农贸市场,似乎成了假货、劣质食品的集散地。
最近一段时间,报纸、电视台又陆续曝光了一些农贸市场中商户售假、缺斤短两的现象,涉及多家知名大型市场。记者暗访、调查发现,假、劣食品数量令人咋舌。比如在锦绣大地,海淀区的工商人员就在一家商户的仓库里查出了100多箱、1500多件涉嫌侵权的鸡精、鸡汁、鸡粉、辣鲜露以及美极酱油等调料。
假货、劣质食品,其利润巨大。假冒调料价格只有正品一半,像6瓶一箱的美极酱油,假冒品有时候卖到120元,远远高于其制假的成本。
其危害更巨。这些用明矾、火碱处理过的食品,从农贸市场流向社会,最终的目的地是百姓的餐桌。要知道,在农贸市场中采购的,很多都是饭馆等餐饮企业,或者是小型超市等商家。他们将劣质的食材、调料买走,做成菜肴,食客哪里知道?或者是将假货摆上货架,消费者当真货买回家去,顿顿饭都要使用这些“黑心食材”,假货将坑害多少家庭?
售假者,竟然多年来在市场管理员的眼皮子底下,销售着这些坑害百姓的假货、劣货。
谁撑着制假、售假的保护伞?这柄“保护伞”,何时撤去?何时才能让阳光,照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层层迷雾,还消费者一片清澈蓝天?
食品安全问题,究其根本,是不良商家利欲熏心,是社会诚信失范。经营者们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了他们以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代价,去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再加上社会监管和执法监管不到位,以及处罚力度不够、执法缺乏威慑力等原因,助长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条件,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
那么这件大事,该由谁来管?
仅仅依靠市场的管理员们,显然是不现实的。且不论消费者眼中,市场管理员和摊主们存在“利益链条”,也不论实际情况中,“人手不足”等客观理由,如今“猫”不捉“耗子”了,已是摆在面前的事实。
我们更不能指望着普通百姓、消费者,人人都有“火眼金睛”,人人都是食品专家,人人都掌握着一套鉴别真假的技术以及与商家斗智斗勇的胆量。这些花样不断翻新的“问题食品”,在不断挑战着人们想象力的同时,也挑战着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那么,政府该出手了。监管农贸市场,政府责无旁贷。建立服务型政府,首先要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服务好百姓,首先是要解决好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菜篮子和餐桌,就在其中。
政府要管好农贸市场,该从哪些渠道入手?有关专家认为,要明确部门职责,并打破部门间、地域间的壁垒。从部门上看,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等多个部门之间,容易出现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的现象。从地域上看,很多都是一地制假、异地售假,如北京市场中的假调料多出自天津河北,工商人员也表示这样问题不好处理。那么,建立部门之间、地域之间的联合机制,统一、协调的监管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还要以法治假。目前,食品安全标准不完整、不统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一些商家游走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法”的缺位,为假货、劣货制造了空间。建设法治社会,依靠法律法规等的不断完善,规范食品行业、规范销售渠道,打击危害百姓健康的不法行为,政府需要动真格的。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政府则是市场与法治之间的核心纽带。在食品安全这一领域,治理食品安全乱象,维护广大百姓、消费者的利益,其关键就在于政府监管及执法部门是否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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