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拉开大幕,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暨放心主食工程也同步启动。网购食品纳入监管、万名志愿者变身食品安全“情报员”、《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以产业化打造“放心主食”……种种举措为食品安全再添防线。
近年来,“问题食品”、“有毒食品”屡禁不绝。近期某品牌蛋白粉罐中吃出异物、黑作坊往米皮里添加硼砂等新闻,又给消费者添堵。此类事件,无良商家利欲熏心、诚信缺失、“道德滑坡”自然是重要原因,但从问题食品种类多、违法行为屡屡发生的现状来看,监管不到位和处罚之轻才是深层原因,尤其是“惩罚性赔偿”的缺位,更彰显了制度漏洞。
厂商生产贩卖问题食品,是为了利润。其为了暴利可以铤而走险,那么让其无利可图甚至倾家荡产,就是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釜底抽薪。很多国家在社会发展转型期,都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经过法律完善和制度建设方才由乱而治,其中惩罚性赔偿制度就是一个“杀手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双倍赔偿”的条款,《食品安全法》中也有“十倍赔偿”的规定,但对于赚得盆满钵满的不良企业来说有点隔靴搔痒。反观国外,杀一儆百时毫不含糊。在美国,麦当劳曾因咖啡烫伤一名消费者而支付了27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金;在日本,雪印乳业公司曾因牛奶中毒事件赔偿给消费者343亿日元。
罚得轻,无异于纵容;罚得重,才能以儆效尤。对于食品行业而言,惩罚性赔偿有可能重创个别商家企业,却可换来整个行业的警醒,从而有利于食品行业的长治久安。据悉《食品安全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可谓切中肯綮。必须让惩罚性赔偿具有可操作性,构筑一道不容撼动的“高压线”;必须让有关法律在严格执行中显示威力,取信于广大群众,令黑心食品厂商闻风丧胆、望而却步,彻底扭转食品安全形势,还公众一个放心安宁的餐桌。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