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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台法制大事:司法与政治交织 敏感案件仍拉锯

发布:2021-05-18 19:5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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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台湾在立法和司法上不断上演各种角力,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案件上,政党的政治斗争使得这些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2013年,台湾在立法和司法上不断上演各种角力,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案件上,政党的政治斗争使得这些案件更加扑朔迷离。可喜的是,一些有利于台湾民众以及两岸民生的利益的立法虽受到阻挠,但也在不断向前推进中;而另一些政治敏感案件,可以预见,仍将在不断拉锯中走进2014年。

  □ 张自合

  两岸司法 两岸刑事司法合作迎来新契机

  2013年新年伊始,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即于1月4日通过“跨国移交受刑人法”,规定台湾民众在外犯罪服刑,残余刑期1年以上,即可申请移交,经移交国同意后返台服刑。该法案规定在大陆、香港及澳门服刑的台湾居民,也参照适用该法的相关规定。

  这就限制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75条的适用空间,排除了两岸之间被判刑人移管的制度障碍,是落实《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有利举措,让我们对两岸司法互助的深化充满期待。

  可见,只要是为了保护台湾居民的利益,台立法机构还是比较容易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作出调整的。

  陆配权 陆配权益保障获大法官支持

  2013年7月5日,“大法官会议”终于作出释字第710号解释,认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8条第1项及第3项“违宪”,最迟应在两年内失效。这是首例大陆居民申请“释宪”成功的案例,引起各界关注。

  2007年9月,身为大陆配偶的梁某在依亲合法赴台期间,接受台治安机关例行访查、面谈,被以“重大瑕疵”为由,废止其赴台许可,送往收容中心收容,并将梁某以伪造文书等罪移送高雄检方。检方对梁某作出不起诉处分,但台“移民署”强制要求其离台。梁某以“移民署”违法收容、侵害人身自由致其损害为由,提起“国赔”诉讼。官司虽然败诉,但梁某坚持认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8条的规定,存在强制大陆地区人民出境而不给申辩机会以及暂予收容却又未明定事由及期限等问题,构成“违宪”,并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大陆配偶规定了一些歧视性的条款,例如大陆配偶获得身份证的年限要比外国配偶长。立法机构吵闹了一年,2012年年底即交付审查的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由6年放宽改为4年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法案到目前仍无结果。所幸的是,大陆配偶的权益主张终于开始得到大法官的支持。

  2013年10月4日,台“大法官会议”再作出释字第712号解释,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65条第1款规定中有关已有子女的台湾居民收养其配偶的大陆地区子女,法院应不予认可的规定部分“违宪”,应失去效力。该解释再一次从司法上对有关大陆配偶的不合理限制性规定说“不”,也反映出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现实需要,急需修改。

  服贸协议 两岸服贸协议的遗憾与疑惑

  台立法机构审议法案的泛政治化倾向和效率低下还体现在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审议上。2013年6月21日,台湾海基会和大陆海协会在上海签署《两岸服贸协议》,由于协议不涉及其他法律修正,台行政机构依例将该协议送至“立法院”备查。但台湾内部为此吵翻天。绿营猛批台行政机构在协议签署前没有与业界充分讨论,部分蓝委也不支持。

  最后朝野协商,决议改备查为审查,两岸服贸协议须在立法院逐条审查表决通过后,才能启动生效。随后,绿营对应由其主办的8场公听会采取拖延战术,半年过去了,还有3场公听会仍未开始,服贸协议何时通过,更无法预知。而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服贸协议只要函送立法院备查即可,如今立法院要进行逐条审查,若其决定与协议内容不同,将使两岸谈判结果增添变数,也给两岸将来其他协议的谈判蒙上阴影。

  反贪腐 执政团队清廉形象受重创

  2013年上半年,长期以清廉形象著称的马英九执政团队持续受到贪腐打击。3月26日,国民党籍的南投县长李朝卿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被南投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次日即爆发赖素如弊案。赖素如身为国民党主席办公室主任、国民党中常委和台北市议员,备受马英九器重,因涉嫌在台北双子星索贿案中向投标业者索取新台币1500万元贿款而被羁押至今。4月30日,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一审被判刑7年4个月,被痛批量刑过轻,用法不当。连着几起事件加起来,被嘲讽是“北素如、中朝卿、南益世”,让马英九饱受“识人不明”的质疑,成为民进党攻击的“把柄”。

  食品安全 黑心食品事件频发引民愤

  两年前塑化剂事件余波未了,随着司法判决的陆续出台,涉案人员被依法惩处,但索赔78亿元新台币的消费者群体仅获赔120万元,遭批司法不公。

  2013年5月以来台湾发生的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事件,更让向来以美食闻名的台湾少了自信的底气。5月起,台湾食品安全主管单位检验发现有厂家在食品中使用未经核准的顺丁烯二酸酐化制淀粉等添加剂;10月16日,大统长基食品厂被查获以造假方式生产橄榄油,并影响多家下游知名食品生产企业,引起台湾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持续担忧。涉事企业所获得的GMP认证也引发对台湾行政主管机关把关不严的指责,促使当局提出加重处罚、规范业者自主管理和设立食品安全保护基金的应对举措。

  醉驾 “史上最严”醉驾规定实施

  2012年4月25日,发生在高雄的叶冠亨酒驾肇事致死案,致三人死亡,肇事者事后态度傲慢狂妄,引起台湾舆论的大肆挞伐。

  台立法机构随后启动的刑法部分条文修正终于在2013年5月31日完成,作出“全球最严”的醉驾刑责规定:未来驾驶人若是酒驾肇事,导致人员死亡的话,刑期将加重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3%者,即可面临新台币15000元至9万元的罚款;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者,将以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可判处最高两年的徒刑、最高2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该新规定于6月13日执行后,台湾6月份酒驾死亡人数及违规件数虽有减少,但7月份酒驾死亡人数及违规件数不减反增,似乎表明提高酒驾罚则规定,对部分心存侥幸的酒驾人士效果有限。可见,在酒文化盛行的中国社会,禁止酒驾确实是一大难题,或许也应该追究劝酒人的责任。

  洪仲丘案 洪仲丘事件引发的军审变革

  2013年6月底,洪仲丘因违反军队资讯安全保密规定,依规定被关禁闭7天,7月3日疑因过度操练造成多种器官衰竭不治。

  类似争议死亡事件在台军中并不少见,但随着媒体的介入,这起事件很快成为社会焦点。台湾军方和军事检察署的一些处理和调查措施备受争议。事件最后以“军事审判法”火速完成修法而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