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世纪过去了,人们重提厄普顿·辛克莱的《屠场》不是没有来由的。今年9月20日是他一百四十岁诞辰,即便这位曾经名满全美的辛克莱被遗忘了,他的《屠场》也不会被遗忘。即便《屠场》中冗长的故事情节和政治说教被遗忘了,那骇人听闻的卫生状况也不会被遗忘。更让人记忆犹新的是这本书激起的民愤,直接推动了1906年《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在美国小说中,连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历史的影响也未曾如此直接过。
一马当先的黑幕揭发者
辛克莱家族原为南方贵族,战败后家道衰落,迁至巴尔的摩。父亲当推销员,嗜酒成性,辛克莱的童年在一种贫富交替中度过。他自幼聪慧过人,中学时便发表了第一篇小说,十五岁进入纽约城市大学后仍不断写稿来自助学业,毕业后去哥伦比亚大学旁听研究生课程,同时雇了两名秘书,每天写作八千字。二十四岁时他加入社会党,从此放弃廉价小说制作,全身心投入公共事业,为社会公正而战。
内战后美国经济持续飞速发展,19世纪末已是世界头号经济实体。财富剧增带来的问题也暴露无遗——贫富悬殊、资本垄断、党魁政治、腐败泛滥等,更兼成百上千万的各国移民年复一年地涌向美国,城市贫民窟和血汗工厂成了他们的落脚点,其条件之恶劣令美国人震惊。社会缺乏公正就必定不得安宁,罢工潮此起彼伏。
美国的有识之士感到忍无可忍,奋起干预。他们的努力得到民众呼应,导致一系列改革立法的通过,社会状况得到实质性改善。美国法律和政府职能经过调整后,也更适合一个崭新的工业化城市化社会,这就是20世纪初那场轰轰烈烈的“进步运动”。在美国历史中,每当危机发生,自下而上的民间抗议一次又一次地推动了社会改革和进步。
参与进步运动的人物不分党派,既有共和党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也有后来的民主党总统威尔逊,更有大批民间的自由派人士和社会主义信徒。一马当先的是那些黑幕揭发者(Muckrakers,耙粪人),他们深入社会作调查,揭露腐败违法现象。罗斯福这样称呼他们是将他们比喻为班扬小说《天路历程》中那个手拿粪耙的人,只见地上脏物,不见天堂光环。罗斯福并非不承认他们的作用,但也不愿意过激的言辞引发社会骚动。然而众所周知,只有将腐败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消除腐败才有可能。除了辛克莱,重要的黑幕揭发者还很多,如《城市的羞耻》的作者林肯·斯蒂芬斯,《美孚石油公司史》的作者艾达·塔贝尔等。他们是改革的开路先锋,为社会进步作出了历史贡献。
辛克莱实地调查写《屠场》
辛克莱先是为一份印数几十万的社会主义宣传周刊《诉诸理性》写稿。编辑注意到他写的一本内战题材小说,便鼓励他去为“工资奴隶”写本书。1904年,辛克莱去芝加哥屠宰场实地调查七周,掌握了大量揭露牛肉托拉斯的一手资料。工人们恶劣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使他愤慨万分,在“泪水和痛苦”中,他用三个月时间完成了纪实小说《屠场》。
1905年2月至11月,《屠场》在《诉诸理性》上连载。全书结构颇似狄更斯式的流浪汉小说,写一对来自立陶宛的新婚夫妇——约吉斯和奥娜——的悲惨遭遇。他们满怀憧憬从家乡来寻找美国梦,在芝加哥肉食加工厂找到工作,以为美好生活将从此开始。不料灾难接踵而至,先是约吉斯工伤失业,接着奥娜被工头奸污,约吉斯怒打工头而入狱,随后妻子难产死亡,幼小的儿子淹死。亲朋好友中男的流落街头,女的被逼为娼,美国梦演变为最可怕的梦魇。文学的特权就是能将一百个人的不幸都让一个人来承受,凡是能想到的人间悲剧似乎都降临到了约吉斯。更有甚者,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机器不仅害得他家破人亡,还毒害了他的心灵。他自暴自弃,干起合伙抢劫的勾当,甚至还在屠场罢工时当了工贼。所幸的是,在风起云涌的工运中,约吉斯终于找到了社会主义,他的阶级觉悟被唤醒。小说结尾时,他深信社会主义是唯一的出路,而这也正是辛克莱的信仰。
《屠场》原名The Jungle,更确切的意思是“丛林”,辛克莱要揭露的远远超出屠场的肮脏,而是这个弱肉强食世界的丛林原则。这是一本社会主义宣传小说,是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被非人化的抗议。杰克·伦敦认为,《汤姆叔叔的小屋》为黑奴所做的,正是《屠场》为今天的工资奴隶所做的。读者可以看到,对屠场污秽环境的描写只占全书很少篇幅,而且主要是从工作条件之恶劣的角度来写的。辛克莱的本意不是揭露食品安全问题,对他来说,资本主义机器对人和人性的强暴要严重得多。这就是为什么他说:“我瞄准公众的良心,一不留神却击中了他们的胃。”换言之,屠场的肮脏有点喧宾夺主。
《屠场》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通过
1906年2月,《屠场》一出版便引起轰动,书中详尽描述病猪牛、死猪牛、化学添加剂、垃圾、锯末、鼠粪、毒死的老鼠、洗手水……怎样统统倒入巨大的漏斗,和鲜肉一起搅拌制成香肠,情形如此不堪,激起民众极度恐慌和愤怒,肉食销量骤然减半。保守派和自由派都支持小说的公开揭露。辛克莱直接给罗斯福寄去一本,即使他不寄,罗斯福也不可能置若罔闻。该书出版后一个月内,罗斯福天天收到上百封人民来信,要求彻底清查肉食安全问题。他把辛克莱请到白宫,详细询问实情,命令国会再次调查。《屠场》出版后不到半年,国会便通过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由总统签署批准,19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落实该法和1910年的农药管理法,国会又在1927年专门成立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当1967年新的食品法签署时,为奖励辛克莱的功绩,年迈的他又一次被邀请到白宫作证。
至此,人们也许要问:在辛克莱作调查时,以法治著称的美国难道竟无食品安全法?这答案也许要追溯到美国的政治理念以及建立在此理念上的国体,合众国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权限是明确而有限的,除了第一条第八款中明文列举的权力外,其余权力均归州政府和人民。1801年,杰斐逊总统为了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那大片土地,不得不灵活变通一下,因为宪法并未明文赋予总统从外国购地的权力。1787年制宪时,美国只有三百多万人口,人民更多地认同于自己的州政府而不是遥远的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权力的被认可和扩展是一个历史演进过程。美国长期没有教育部,并不是美国人不重视教育,而是因为他们认为管理教育的权力不该归联邦政府。又如美国至今没有文化部,也不说明美国没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