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当事人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河北福修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永年区、邢台市南河县等地通过拉人头、组织招商会等方式宣传公司盈利前景和产品功效,宣称其销售的内衣产品“含有20多种海洋功能因子和50多种植物功能因子,有效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和抗衰功能”等夸大宣传的内容内容,诱使、发展人员购买当事人销售的内衣,消费者购买内衣后会在上述微信公众号链接的会员管理系统注册登记成为会员,并按照相互推荐加入的先后顺序形成上下级关系,将每个会员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下级人员的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根据目前掌握的“客户信息登记表”显示,截止2018年10月31日,当事人已发展人员1814人,信息完善者1804人,其中在河北发展人员1561人,在邯郸发展515人(其中永年312人),邢台739人(其中南和359人);其网上注册会员系统人员统计信息计2000余人。截止2018年12月22日,当事人通过司对公账户累计向会员发放奖金12435068.5元。
案件特点: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由于本案参与人员达2000余人,会员涉及全国16个省市,层级超过3层以上,涉嫌犯罪,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百日行动”以来,全国已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4万余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200余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600余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6万余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500余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3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3000余次,开展协作执法近400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100余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清理虚假网络信息300余条,整改、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130余个,立案300余起,案值4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