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一早,市北区昆明路60号的一户居民家中发生命案。在广济心理医院治疗的陈某(男,30岁,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跑回家中,应家属要求,3名医护人员到其家中处置。陈某突然持刀行凶,致1名医护人员死亡、两人受伤。民警迅速展开搜捕,经多方搜寻,于当天上午在市立医院将陈某抓获(本报曾报道)。近日,市中院一审后判处陈某无期徒刑。
副院长接病患时被杀
2014年6月15日,广济心理医院副院长于某接到一个患者家属打来的电话,说她儿子最近情况不太好,想去医院治疗,请医院派人来接。
2014年6月16日早上8时许,于某带着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来到陈某家中。看到陈某用烟头把自己烫伤了,于某就上前帮忙,用酒精给陈某消毒处理伤口。得知于某等人是来接他去医院的,陈某很不高兴,想起身离开,于某就将其抱住,结果陈某转身从被子下面拿出一把匕首,对着于某的腹部刺了几刀。
尽管身负重伤,于某依然死死抱着陈某不放,陈某接着用刀刺向陈某的胸部、腹部,还挥舞着刀向阻拦自己的封某和张某刺去。封某拿起屋内摆放的一个小木头椅子去砸陈某,张某则上去抓陈某的右胳膊,不让他继续行凶,陈某一抡胳膊将其甩开,并将张某的右胳膊划伤。陈某并没有停下来,转身继续用刀捅于某胸部十几刀后,陈某站起来冲到门口,用刀指着说“别上来,谁上来我捅死谁”,后转身就往楼下跑了。
后经法医鉴定,于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作用身体多部位致肺脏、肝脏及结肠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前已三次从医院逃跑
陈某离开后,先跑回奶奶家,陈某的父亲看到其身上有血就让他换了一身衣服,陈某还向奶奶要了200元钱,说要到医院去包包伤口。陈某走后,陈某的父亲才得知儿子将广济医院的于某捅伤。
随后,民警来到陈某的奶奶家中,得知消息后在市立医院将陈某抓获。陈某的父亲还证实,陈某在2005年查出来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住院期间偷着跑回来三次,最近一次是2014年4月下旬,从广济心理医院二楼的厕所窗户跳出来逃跑。
因失恋引发精神分裂?
据陈某的亲属和邻居介绍,陈某原来没有精神疾病,大概八九年前,他谈了个女朋友,投入很多,但后来女方提出了分手,他接受不了,就开始经常烦躁,自言自语,不能控制情绪等,后来就确诊患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
据陈某的同学刘某介绍,2005年听说陈某患病了,他经常去看望。约2007年左右,陈某还曾经砍伤过同事,当时陈某到他家楼下打酒,往回走的时候,听到其同事笑了一声,陈某以为是笑他,就回家拿了把刀,到楼下把其同事砍伤了。2014年5月中旬的一天,刘某到陈某家中,看到陈某要钱他母亲没给,陈某就拿棍子将家里的东西砸了。当年5月底的时候,刘某到陈某家,陈某说要做生意,向他借7500元钱,并说半年就还,当时其看到他语无伦次,挺浮躁的,一会躺床上一会到阳台上,知道他犯病了,刘某就跟他说没钱。后来就听说陈某出事了。
2015年3月,青岛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为抗拒治疗而持刀捅刺对其管束收治的医生,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经依法对其进行司法鉴定,其作案时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并未完全丧失,对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近日,市中院一审以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 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