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黑食品 > > 温州153名黑心商贩被判刑过半为共同犯罪

温州153名黑心商贩被判刑过半为共同犯罪

发布:2018-08-04 06:30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工业松香脱毛案、双氧水漂白鸡爪案、罂粟碱水煮鱼案、吊白块笋干案、假杨梅酒案……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2013年,温州法院一审共审结危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工业松香脱毛案、双氧水漂白鸡爪案、罂粟碱水煮鱼案、吊白块笋干案、假杨梅酒案……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2013年,温州法院一审共审结危害食品安全案件84件,判处犯罪分子153人,年龄主要集中在 35岁以上,涉案人数比2012年增加了16倍,其中,共同犯罪的案件数量为47件,占56%。

  温州中院刑二庭庭长任国权分析说,“案件数量大幅上涨,一方面是因为《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该类犯罪入罪门槛,另一方面是全市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行政查处和司法打击力度,预计今后一段时间,案件数量仍可能持续增长。”

  违规添用现象突出

  来自贵州的徐孝伦一家在瑞安经营肉制品,但他们明知工业松香含毒,还是在肉制品加工中使用。

  自2010年3月份以来,夫妻两人在瑞安市鲍田前北村的加工店内,多次使用工业松香加热的方式对生猪头进行脱毛,加工后的猪头肉、猪舌再销售给他儿子等3人,销售金额达61万余元。

  徐孝伦的儿子在明知销售的猪头肉为工业松香脱毛,且用工业松香脱毛的猪头肉含有毒物质的情况下,仍然加工成熟食后在市场内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3.4万余元。

  2013年5月20日,一家三人被法院分别被处1年6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总和达192万元。

  据介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违规使用添加剂、非食品原料现象突出,各种“添加”花样百出,在这84件案件中,使用松香给猪肉、家禽脱毛29件;违规、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19件;使用罂粟、硼砂、工业双氧水、吊白块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32件;还有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狗肉的案件4件。

  针对监管中发现的豆芽菜生产中滥用添加剂、部分农林产品中添加工业原料等突出问题,温州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温州泰顺新城有一家川香馆,厨师是店主专门从四川老家请的,水煮鱼是这家餐馆的招牌菜,好多食客慕名而来,生意一直不错。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店主为了招揽生意竟在水煮鱼里加了猛料:罂粟壳。

  店主叫杜正容,现年41岁,罂粟壳是她从老家四川买来的,添加到鱼里提鲜,吸引回头客,2013年5月1日,被泰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经鉴定,水煮鱼底料中含有罂粟碱等有毒有害物质。

  2013年9月,泰顺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亲戚雇员共同犯罪

  记者了解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主体除了一家企业外,均为“零、小、散”的自然人、个体户,其中生产设备陈旧、生产环境脏乱、加工工艺落后的“黑作坊”、“黑窝点”共63家,占76%。

  办案法官介绍,不少“黑作坊”、“黑窝点”的生产、存储、销售场所相分离,致使案件查办过程中常常遇到管辖难、检测难、鉴定难等取证问题。对这类犯罪,如果打击不彻底,取缔不及时,很快又会死灰复燃。

  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涉及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多个环节,犯罪分子往往动员家庭成员或聘用雇员共同参与犯罪。

  据了解,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还涉及原材料、添加剂等购置、供应等环节的一系列犯罪行为,容易形成犯罪产业链,也导致此类案件的共同犯罪比例比其他犯罪更高。

  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员是高发群体,由于部分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就已长期存在,同时社会普法也存在一定盲区,导致大量的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员成为食品安全罪的犯罪主体。

  记者发现,不少被告人还认为,“只要不马上造成中毒事故或者严重疾病,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甚至在执法部门明确告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后,仍继续销售。

  编织严密打击法网

  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于伟表示,法院重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严格把握缓、免刑的适用条件,确有必要适用缓刑的,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该判处罚金的从重判处,该没收财产的,依法没收,决不让犯罪分子从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涉及地域广、时间跨度大,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常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温州中院还将重大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纳入刑事大案要案的范围,实行逐案报告和督办,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确保打击力度。

  同时,温州法院还举办公众开放日,主动邀请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行业的人员参与旁听典型案件,增强其依法经营的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公安、检察、食品安全监管等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协作,形成合力,编织起严密的打击法网。

  法制网温州3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