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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有毒食品成“按下的葫芦”?

发布:2016-07-30 09:26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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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谁让有毒食品成“按下的葫芦”?

  谁让有毒食品成“按下的葫芦”?

  辽宁营口警方近日破获系列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获6000多公斤有毒有害食品,端掉7个黑加工点。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7个黑加工点的背后,是价值近亿元的工业明胶流向全国8省数百个市县(区)镇。“黑心食品”带来的不仅是揪心,更有连串追问:有毒有害食品“畅销”市场3年为何无人察觉,“强打”之下食品犯罪为何“冒头”不断?(新华社 7月26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值近亿元的工业明胶流向全国8省数百个市县(区)镇;有毒有害食品“畅销”市场3年无人察觉;1公斤工业明胶能勾兑出约50公斤皮冻、凉皮,或900公斤香肠,且保质期可以延长2至3倍。看到此,笔者弱弱一问,“明胶牌”香肠、凉皮、皮冻等,今天你吃了吗?在被誉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新《食品安全法》出台至今,缘何有毒食品会“冒头”不断?又是谁让有毒食品成“按下的葫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亦是延续人类生存繁衍的基本规则。然而,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镉大米”等问题食品频频出现,加重了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一些无良商家违法添加、以次充好,守法意识淡漠、诚信道德缺失、唯利是图,部分食品出现农药残留、腐败变质,让这些食品行业的丑闻冲击着公众的心理底线,但同时也冲刷着民众对政府监管能力的信心。因为毋庸置疑的是,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要全面遏制不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确很难,而一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到位,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一些监管环节工作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更是不可推卸。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纵观有毒有害食品“畅销”市场3年无人察觉,笔者心生疑虑,食品安全真的是个无法解决的难题了吗?“强打”之下食品犯罪为何“冒头”不断?难道真是越治越乱么?诚然,有毒有害食品大多在“黑窝点”炮制,比较分散,相对隐蔽不易被发现,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食药监部门没有搜查权,即使到了黑窝点门口,只要他们把门关上我们就没权进入,只能请求公安部门协查。”这或许是一个不错的藉口。那么,这就有必要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于食品的监管应该是源头(生产)环节管理,还是销售环节管理?营业3年来制作销售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并没有受到相关处罚,如此“多头治理”,怎么却沦为“没头治理”?

  当然,作为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食品企业是否自律也非常关键。但维护食品安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责任重大。种种事实说明,既往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并不完全是缘于不法商人过于精明,而明显是缘于执行层面的无力。比如,一些监管部门受利益诱惑,公然置法律于不顾,使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因此,再利好的制度其关键在于是否发挥被广泛信仰与有效执行。如何真正避免出现执法不公、权大于法、法律执行难等现象?如何真正理顺相关监管体制,铲除那种“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的沉疴痼疾?或许如此,政府监管部门才能成为食品质量监控的“安全阀”,常态化监控食品安全状况,从生产源头监管,配合销售市场监管,双管齐下,堵住监管疏漏。

  千里河堤毁于蚁穴。保障食品安全既是一项责任重大、十分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扎实推进的艰巨任务。这既需要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出强大的监督作用,唯有凝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才会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生产经营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让不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让有毒食品不会成“按下的葫芦”!

  作者:余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