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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初审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 业者须强制送验原料

发布:2017-01-14 15:47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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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华夏经纬网12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防堵黑心食品再爆,台立法机构今天排定审查“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下午初审通过重要新制,强制规定食品业

华夏经纬网12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防堵黑心食品再爆,台立法机构今天排定审查“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下午初审通过重要新制,强制规定食品业者未来必须要把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与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检验机关检验,要求业者负起自律把关的责任;哪些食品业者得送验?多久一次?台“卫福部”预估法案过关,最快明年6月可公告。

原标题:台初审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 业者须强制送验原料

华夏经纬网 2013-12-09 14:07:51

华夏经纬网12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防堵黑心食品再爆,台立法机构今天排定审查“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下午初审通过重要新制,强制规定食品业者未来必须要把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与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检验机关检验,要求业者负起自律把关的责任;哪些食品业者得送验?多久一次?台“卫福部”预估法案过关,最快明年6月可公告。

据报道,台“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法”重点全摆在如何防堵、严惩重罚黑心食品。

委员会下午率先初审通过“行政院版本”的第7条,新增规范“食品业者应将其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检验机关(构)、法人或团体检验”。

台“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署长”叶明功表示,过去并未强制业者必须负起检验食品的责任,这是岛内首度入“法”规范;一旦立“法”通过,业者可透过自行设立、通过“卫福部”认证的实验室自行检验,或是送交第三方公正检验单位,各地卫生局也仍会不定期进行稽查。

叶明功说,若“立法院”院会最后三读顺利,估计最快明年6月前就能公告,针对应办理检验的食品业者类别与规模、最低检验周期及其他相关事项,一一予以细部规范。

台初审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 业者须强制送验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