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黑食品 > > 港媒:食在难安 官僚与奸商同样可恶

港媒:食在难安 官僚与奸商同样可恶

发布:2016-01-08 04:41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海外网10月23日电中评社台北10月23日电/大统油品混掺劣质棉籽油牟暴利,风暴如雪球愈滚愈大,消费者人心惶惶,台湾美食王国再度蒙尘。追根究柢最该严惩无良奸商

海外网10月23日电 中评社台北10月23日电/大统油品混掺劣质棉籽油牟暴利,风暴如雪球愈滚愈大,消费者人心惶惶,台湾美食王国再度蒙尘。追根究柢最该严惩无良奸商,但官员的颟顸怠惰,同样不可原谅!

  中国时报今天社论说,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特级橄榄油掺混劣质棉籽油,从上周三彰化检方大举搜索、封存1251瓶成品,卷起黑心油品风暴。连日来民众骂翻天,慢半拍的“行政院”,前晚才召开食品安全跨部会专案会议,损害已难以控制。

  黑心油品风暴之所以蔓延扩大,除了食品标示及管理法令的不健全,官员的怠忽职责更必须追究,因卫生福利部去年2月委托美和科技大学进行油品检验研究,就已发现大统油品掺混,却未积极处理。

  台北地检署昨天已研拟分案侦办,追查相关官员是否涉及渎职或官商勾结包庇。全案已有彰检及北检介入侦办,更凸显台湾食品管理法规之不完备,致塑化剂、砷油、毒淀粉及黑心油品等重大食安事件接连发生,得仰赖司法机关祭出刑罚才能善了!

  对照2008年9月,中国大陆河北爆发“三鹿牌”毒奶粉事件,因添加三聚氰胺化学毒物造成1人死亡,数百名婴儿罹患肾结石,大陆当局痛定思痛,翌年就大幅修订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纪录。

  大陆食品法并严格规范业者,必须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都必须检验合格后,才可出厂或销售。有了严格食品法规,大陆公部门可以依循进出货凭证及查验纪录,清清楚楚掌握食品加工制造流程。

  假油风暴扫得台“卫生署长”邱文达满脸豆花,昨天在“立法院”感叹,“再怎么严格,人心险恶很难克服!”同样历经食品风暴,大陆当局在毒奶粉事件后,落实食品管理法规,同时祭出严峻刑罚,食品大厂无不安分守己、谨守商业道德。

  大统长基食品公司如此大规模食品厂,如在大陆经营绝不敢有丝毫侥幸之心。因大陆刑法有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明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果特别严重的,除了没收财产,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台《食品卫生管理法》今年6月快速修订通过,虽提高罚锾最高到1500万元,刑责必须因而致人于死者,才可能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我国”罪刑法定及构成要件之严谨,无良商人几乎不可能重刑加身,前年塑化剂风暴重创台湾食品商誉,主嫌最重也只判13年,全案尚未定谳。

  随着食品工业的精进,食品添加物的种类必定愈来愈多,台湾要杜绝黑心食品风暴,除了食品法规必须更严谨修订,风险管理机制也必须落实。大陆行政部门目前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法,已有效管控重大食安风险。

  因大陆在毒奶风暴吃尽苦头后,如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只要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就立即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反观台卫生单位每次发现食品潜在问题,总以业者商誉为主要考量,轻忽消费者权益,最后都是风险扩大无法收拾。

  这一波黑心油风暴核心,首恶自是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毫无商业道德,利用配方蒙骗GMP认证过关,还随时调整配方,以符合CNS国家标准,年营业额逾10亿元,只为暴利大赚黑心钱。

  无良商人已由检方侦办追究刑责,行政主管机关疏失难辞其咎。以GMP认证为例,虽系业者自愿参与认证,工业局不应前端送审过关、后端却怠慢不把关。工业局只要善用民间资源,广邀学者专家参与追踪稽核,黑心油就不会轻易保有认证。至于卫福部食药署的颟顸轻漫,从“立法院”质询官员,光讲出厂商名字就犹豫吞吐半天可见一斑,何况大统掺混油1年前就有人检举,国人不知已吃下多少黑心食油,怠惰官员早该送“监察院”弹劾,难怪“立委”痛批“要卫福部干嘛”?

  检视黑心油风暴,奸商固然可恶,行政怠惰更助长无良商人牟利。工业局的轻忽,导致GMP认证破功、政府公信力沦丧;食药署自许为国人“创造安心消费环境”,却散漫无作为,既讽刺更有愧民脂民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