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台湾彰化县检方侦办“大统混油案”九天后,因嫌疑人已认罪,案件进入了侦结起诉阶段,可能再创台湾最短时间侦结民生犯罪的纪录。这一通称为“黑心油”事件的食品安全罪案,案情大致为犯罪人用廉价葵花籽油、粗制棉籽油加铜叶绿素调制,冠以100%初榨橄榄油、纯花生油等名目
高价出售,牟取暴利。
“黑心油”事件,目前已在台湾发酵成为震动社会的食品安全危机,同时也波及了大陆——犯事的台湾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的橄榄油等产品,行销福建沿海一带,在网络上也有出售。连日来,涉事产品的退货仅在台湾即近6000万瓶,金额高达50亿元人民币以上。退货潮也在福建一带涌动,仅厦门一家代理商退货额即高达千万元人民币。罪案所在地执法机构,已经查封了犯罪嫌疑人数十套房产,冻结了所有银行账户,并将以刑事犯罪起诉。
台湾“黑心油”事件值得关注和讨论,并非由于大陆消费者也深受其害,而更在于此案有助于廓清一些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迷思,增进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了解,并给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执法部门提供镜鉴。首先,在商品和信息流通成本低廉且空前顺畅的全球化浪潮中,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全球化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局部地区和个别国家的问题。进而还可认定,食品安全的监管显然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监管不到位,制度缺失和监管成本高昂,给了唯利是图的食品生产商以可乘之机。
台湾“黑心油”事件犯罪嫌疑人在罪行败露初期,依然负隅顽抗,在电视上谎称劣质油是“不小心掺入”,铜叶绿素是“西方高级保健品”,可见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的无耻毫无下限。而罪行被举报,媒体加以关注,责任部门跟进执法,案件在短短九天即完成侦结这一事实,揭示和凸显了一个道理: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显然是降低食品安全生产监管成本,确保社会不为“黑心油”这类有毒食品危害的有效手段。
其次,这一食品安全犯罪案在9天之内及侦结收尾,不可谓不高效,但必须指出,这一效率是台湾当局在巨大的民众压力推动之下取得的,而且这也并不能平息台湾民众的愤怒,民意依然要求针对监管的疏忽问责,并且指斥公务责任部门渎职、怠职。台湾卫生福利部门官员有关“黑心油”事件的表态:“这不仅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是刻意的经济犯罪”,并没有得到民意认可,反而被讥嘲为做秀迎合——活脱脱一个“官不聊生”例子——然而正是此案引发的民意压力,促成了台湾当局领导人公开宣布要与黑心厂商“全面开战”,“统统揪出来”,并明确表示将修法提高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期。至少从行政措施上看,这显然极大地增加了食品安全犯罪的成本,在监管领域增密和扎牢食品安全的篱笆。
回到这一事件本身,还不难察觉,台湾“黑心油”流入大陆的过程中,显见食品进口检验监管方面有着明显疏漏。公众还可以得到的启示是,境外食品安全也不应无条件地加以信任。真正要能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恐怕还得奋起履行和捍卫自己的法定权利,积极投身到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的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维护行动之中。只有如此,才能更快且切实地促成社会进步,早日实现一个食品安全有保障的良好局面,能够不为食品安全焦虑而放心吃喝,快乐生活。(令狐补充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