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性贫困人群得到有效保障。随着全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区女性贫困人群得到了持续、有效的保障。2020年,我区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中女性人数86.94万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629.00元/人·月,比2010年增加424.00元,上述两个指标已经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大幅提升。2020年,自治区级人大代表520人,其中女性156人,占比30.00%,比2010年提高4. 72个百分点;自治区人大常委委员54人,其中女性9人,占比16.67%。2020年,自治区级政协委员513人,其中女性138人,占比26.90%,比2010年提高3.39个百分点;自治区政协常委120人,其中女性28人,占比23.33%,比2010年提高6.66个百分点。上述4个指标均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
2.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有所提高。2020年,自治区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各2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1人。盟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3.33%,比2010年下降16.67个百分点;盟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比2010年提高16.67个百分点。旗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5.44%,比2010年提高3.26个百分点;旗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8.35%,比2010年下降3.73个百分点。自治区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2.86%,比2010年下降1.58个百分点;自治区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0.00%,比2010年下降11.9个百分点。盟市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6.25%,比2010年提高7.68个百分点;盟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8.07%,比2010年下降0.69个百分点。除自治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数、自治区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数、盟市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旗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等4个指标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外,其他6个指标均未达到目标要求。
3.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不断提高。近几年,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女干部的培养力度,各级各类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不断提高。2020年,自治区级党委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零;自治区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100%。盟市级党委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8.33%,比2010年提高8.33个百分点;盟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8.33%,与2010年持平。旗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9.80%,比2010年提高5.80个百分点;旗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2.94%,比2010年下降2.06个百分点。上述指标中,除自治区级党委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盟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旗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3个指标没有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外,其他3个指标均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
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4.29%、15.97%和19.01%,分别比2010年提高3.18个百分点、6.45个百分点和1.75个百分点;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3.89%、9.66%和10.11%,分别比2010年提高6.75个百分点、1.99个百分点和1.51个百分点。上述6个指标均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
4.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稳步提高。自治区政府始终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注重对优秀少数民族女干部的选拔工和队伍建设工作。2020年,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达到12.22%,比2010年提高2.41个百分点,已经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
5.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和企业经营管理。十年来,通过《妇女纲要》的实施,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和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有所提高。2020年,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30.22%,比2010年提高7.25个百分点,未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10.19%,比2010年提高8.19个百分点;村委会中有妇代会主任比例为100%,比2010年提高20.00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77.93%,比2010年提高12.98个百分点,3项指标均已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2020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18.66%,,比2010年下降6.14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21.72%,比2010年下降15.28个百分点;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6.85%,比2010年下降3.35个百分点。这3个指标均未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20年,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83.92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077.83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1.46倍和2.98倍;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34.80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40.80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43.13%和35.51%;工伤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131.72万人,比2010年增长2.08倍。上述5个指标均已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