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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3)

发布:2021-05-16 19:21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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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网络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加紧东城区妇幼保健院的改扩建工作,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涵,适应群众对妇幼保健服务需求变化的趋势,为发展区域妇幼保健事业和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3、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网络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加紧东城区妇幼保健院的改扩建工作,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涵,适应群众对妇幼保健服务需求变化的趋势,为发展区域妇幼保健事业和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4、完善妇幼保健队伍结构,加快妇幼保健人才培养。创新专业队伍的人才培养模式,为辖区妇幼保健人员提供积极有效的岗位培训,不断增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提高妇幼保健队伍的整体水平。

  5、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作用,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新模式,建立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扁平化结构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妇女享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并将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孕产妇保健纳入社区卫生管理之中。

  6、关注女性心理健康,开展女性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提高妇女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落实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开展已婚妇女预防妇科疾病的健康检查。

  7、为妇女提供优质的新婚健康咨询和婚育建议及多种避孕措施,提倡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大力宣传避孕方法和紧急避孕知识,正确使用避孕药具,降低意外妊娠,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8、落实性病、艾滋病监测和防治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规范实施《北京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宣传教育网络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9、认真执行《北京市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暂行办法》,完善贫困孕产妇免费享受围产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机制,低收入育龄妇女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设立贫困孕产妇专项救助经费,加强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0、建立流动人口妇女生殖保健的协调沟通机制,完善常驻流动人口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制。继续实施东城区“生命蓝岛”工程,为社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服务。开展女性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提高保健服务水平,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的健康保健工作。

  五、妇女与法律

  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实现

  主要目标

  1、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预防、打击、控制侵害妇女人身权利案件的发生

  ——降低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发案、发生率,强奸案件年均发案不高于刑事案件总量的6.5‰、拐卖案件不高于刑事案件总量的1‰。

  ——降低女性吸毒人数,女性吸毒人数比例不高于吸毒人员总量的1/3。

  ——严厉查禁卖淫嫖娼,打击组织、引诱、容留、强迫、介绍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

  ——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3、维护妇女平等的财产权和劳动权

  4、保护妇女在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5、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策略措施

  1、严格执法,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

  2、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净化东城区治安环境。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治理卖淫嫖娼活动赖以生存的客观环境。提高妇女自觉抵御毒品侵蚀的能力。

  3、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时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各类案件。对重婚、虐待、遗弃及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法律手段制裁对妇女施暴行为。对涉及妇女权益的裁判文书尽快执行,通过审判和执行,把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4、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肖像权、名誉权)、劳动权和继承权,保护妇女在民事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财产权益。在处理离婚案件、继承案件等各类民事案件时,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和相关的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将普法宣传和教育纳入专项普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妇女宣传教育,提高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6、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承办有关妇女问题的法律事务,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完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妇女能够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7、加强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特邀监督员、陪审员、劳动兼职仲裁员制度,做好女性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8、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不同形式的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机构,做好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各种纠纷的调解工作。

  六、妇女与环境

  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完善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

  主要目标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共享社会资源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性别平等意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重视、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程度,为妇女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2、创造有利于妇女事业发展的文化舆论环境

  ——各类媒体传播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信息。

  3、优化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努力提高妇女体育社会化程度,提高妇女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加强社区和家庭建设,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为特殊困境妇女提供社会救助。建立救助管理(咨询)站。

  策略措施

  1、在科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育、精神文明等方面专项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目标。

  2、强化性别意识,消除对妇女的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强化“首善之区”、“人文奥运”和“公德意识”,广泛传播奥运理念,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妇女成为“四有、四自”新女性,发挥广大妇女在东城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完善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培育发展慈善机构,整合救助资源,提高救助工作效率与效益。

  5、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发展老年公益事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