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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印发《“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6)

发布:2019-02-16 06:10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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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开展铁路、公路、河流沿线环境综合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开展铁路、公路、河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在2018年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和粪渣标准化利用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广清洁能源。到2030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持续提高。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国家卫生城市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县城达到全省县城总数的60%,省级卫生乡镇达到全省乡镇总数的50%。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5000个。

第二节 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将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调查,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规范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评估。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市(县)和示范村镇。

第三节 实施健康细胞工程

将健康细胞工程纳入卫生城镇、健康城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测评体系。以建设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医院、健康餐厅(食堂)、健康市场(超市、商场)、健康广场(公园)、健康步道(街、路)为重点,提供多元化的健康服务,营造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广泛开展健康适宜技能培训,组织群体健康管理,推广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到2030年,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现全覆盖。

第十四章 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

第一节 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实施“碧水蓝天”综合防治工程。强化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蓝繁”天数持续增加。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推进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控制海域污染。加强噪声污染防控。

第二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

完善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以保护人群健康为导向的环境标准体系。合理调整能源布局和供给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重点排污行业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淘汰力度。拓宽工程减排领域,深挖减排潜力,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程,推行清洁生产。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加大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和设施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工业垃圾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

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饮用水、空气污染、土壤环境、公共场所等环境质量监测和人群暴露监测、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完善环境与健康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和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赔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报告,做到早分析、早预报、早干预,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事件发生。

第十五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一节 保障食品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构建全省分区域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提高食品风险评估能力。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创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开展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到2030年,全省85%以上的市、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重点食品、药品、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第二节 保证用药安全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的审批制度,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数字监管工程。推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受权人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控制相关不良反应发生率。建立合理用药监管平台、抗菌药物和细菌耐药监测网,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开展高风险药品再评价,完善药品淘汰退市机制和工作程序。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实施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体系。

第三节 改善食物与营养结构

实施居民营养改善计划,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对主食类加工产品的营养科学指导,开发适合不同人群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发展营养强化食品,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缺乏状况。推动低糖、低脂食品生产开发,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饮食,促进营养均衡。继续推动食品和餐饮行业减盐,改良生产工艺,重点减少调味品、酱腌菜和方便食品的含盐量。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管理,食品商场(超市)设置低盐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识别和选择低盐食品。以快餐业、集体食堂和地方名吃为重点,推广低盐、低油和营养食谱。开展示范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推广餐饮菜品营养成分标识,促进膳食营养平衡。

第十六章 保障饮用水安全

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健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建设生态缓冲带等措施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快备用水源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到203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构建极端情况下的应急供水水源保障体系,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第二节 强化供水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