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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4号提案】关于解决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后高龄孕产妇健康保障问题的建议(2)

发布:2018-06-11 06:06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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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健全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一是完善高龄孕产妇基础信息登记。我省不断加强信息监测,完善出生人口监测与预警机制,完善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婚前与孕前健康检查、孕产期

  (三)健全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一是完善高龄孕产妇基础信息登记。我省不断加强信息监测,完善出生人口监测与预警机制,完善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婚前与孕前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出生缺陷监测、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通过我省的“五位一体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等,所有高龄孕产妇个案信息均在系统有登记,并能及时反馈给当地专干进行管理。二是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根据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已经顺利完成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工作。通过整合,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整合后的技术服务资源和综合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工作网络得到健全。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备。根据《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要求,按照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总数达到机构编制总数的30%;县级为机构编制总数的40%,从事群体保健人数不少于保健人员总数的1/3;2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及街道至少配备妇女保健专干和儿童保健专干各一名,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每增加2万人口增加妇女保健专干和儿童保健专干各一名;每个行政村要有一名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标准,目前我省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妇幼专干,大部分综合医院均设立了妇幼信息员,基本能满足工作需求。但是,部分贫穷、偏远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妇幼专干人员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行政村存在乡村医生年龄过大、人员空缺等情况。我们也通过各种努力积极改善这样的状况,如通过优质示范工程的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的创建,明确要求基层增加和稳定人员配备。目前,全省已经有73个县创建成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18个县创建成为优质示范工程县,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基层妇幼专干配备。二是加快产儿科人才引进、培训与学科建设。我省不断加强各级产儿科急救专家和骨干培养,特别是加大对县级产儿科综合急救骨干的引进与培养力度。通过参加市级以上产儿科急救培训以及选派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提高实战能力。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培训,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急救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产儿科危急重症急救能力、孕产妇和婴儿前三位死因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产儿科急救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培训,大力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能力,做好向上转诊、健康管理等服务。聚焦扶贫攻坚重点难点,继续开展专家蹲点、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全力提高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五)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一是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母婴安全管理的通知》,从组织领导、优化诊疗服务、高危孕产妇管理、妇幼队伍建设、产儿科质量管理、预警监测、健康宣传等七大方面来全面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湖南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从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救治转诊网络构架、明确职责分工、畅通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网络等方面,加强危重孕产妇转诊和救治能力。特别是依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等部省直医疗机构建立省级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急救中心,对全省危重孕产妇救治实行分片负责制,各市州医疗机构与相对应的省级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建立会诊、转诊、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要求每个市州也建立1-2家、每个县市区建立至少1家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急救中心,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网络,畅通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三是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有效实现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控制“关口”前移,大大提高了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抢救成功率。同时,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要特别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术后再孕妇女,加强高危新生儿访视,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专案管理。各助产机构要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医疗业务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加强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并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制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预案,实施多学科协作产儿科急救,保障母婴健康安全。

  (六)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加大妇幼保健服务投入。2016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一常住人口45元,各级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30.3亿元,支持包括妇幼保健、孕产妇管理等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6年安排中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8.5亿元,其中安排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8200万元,安排贫困县婚前免费检查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叶酸增补资金1000万元。二是加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投入。2016年,省财政安排7636万元支持100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补助,该项工作预计将实施3-5年;安排1400万元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购置检查设备,提高“两癌”检测能力;安排1000万元支持14个贫困县开展孕产妇产前筛查试点。2017年省政府将“60万孕产妇产前筛查”列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级财政预计投入8400万元,在全省123个县(市、区)支持开展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三是加大妇幼服务体系投入。我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启动实施“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在“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我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重点支持内容,切实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确保在省、市、县三级均建成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2016年,中央补助1.63亿元支持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12亿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中的建议,更加重视和关注高龄孕产妇健康保障,进一步做好医疗保健工作,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