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证券简称:未名医药公告编号:2015-073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第3、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2月14日15:00至2015年1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爱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44,825,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8,771,1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4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054,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542,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48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054,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潘爱华先生、于秀媛女士)、杨晓敏女士、罗德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朱清滨先生、倪健先生、涂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1.1.1.候选人:潘爱华同意股份数:346,454,885股
1.1.2.候选人:于秀媛同意股份数:338,777,628股
1.1.3.候选人:杨晓敏同意股份数:346,454,884股
1.1.4.候选人:罗德顺同意股份数:346,454,88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1.候选人:潘爱华同意股份数:28,171,959股
1.1.2.候选人:于秀媛同意股份数:20,494,702股
1.1.3.候选人:杨晓敏同意股份数:28,171,958股
1.1.4.候选人:罗德顺同意股份数:28,171,958股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1.候选人:朱清滨同意股份数:350,293,512股
1.2.2候选人:倪健同意股份数:338,777,628股
1.2.3候选人:涂勇同意股份数:338,771,1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1.候选人:朱清滨同意股份数:32,010,586股
1.2.2.候选人:倪健同意股份数:20,494,702股
1.2.3.候选人:涂勇同意股份数:20,488,201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赵芙蓉女士、闫雪明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2.1.候选人:赵芙蓉同意股份数:338,771,127股
2.2候选人:闫雪明同意股份数:338,771,1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候选人:赵芙蓉同意股份数:20,488,201股
2.2.候选人:闫雪明同意股份数:20,488,201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62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38,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5%。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627,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4,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615,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