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药监局“高抬贵手”及时放行,制药厂挖空心思不惜重金。据悉,一家制药厂听说药监局正在考虑减低其进口配额,于是辗转找到郑筱萸,出了一笔钱,果然保留了以前的配额。郑筱萸在法庭上承认,曾经因为收了钱,而照顾了行贿药厂的利益。
而由此衍生的各种费用最终都被加到药价里由百姓买单。郑筱萸涉案的8项受贿起诉中最大的一笔有290万元,在单笔贿赂中这样大的数额相当鲜见。
玩忽职守造成百姓用药风险
郑筱萸的三项玩忽职守罪名中与百姓用药息息相关地莫过于GMP认证。根据起诉状,郑筱萸在推进GMP认证中,由于“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民主程序就推进了这项整改措施”造成了“国家医药管理的混乱,增加了老百姓的用药风险,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据悉,这项认证初衷本来是规范了药品生产的质量,但由于没有经过充分准备,导致审核标准降低,使有风险药品流入市场。郑筱萸因此遭到起诉。
曾有举报药监局黑幕12年的举报人高纯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GMP认证,把企业的成本提高了,一个企业做GMP认证,要花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还有一个药品流通企业的GSP认证,把标准定得很高,这样的后果就是99%的企业达不到这个要求,结果就是作假、行贿,给权力部门留出了一个很大的空间,也对具体的设备和生产方案提出高要求,企业为了有口饭吃,不得不去买药监部门推荐的高价生产设备,这些成本都打到药价里面了,直接导致了药价的升高。
郑筱萸对此辩解说,该认证经过了“局党组的研究”。
新闻人物
郑筱萸:上任7年被免职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在药监系统内部,郑筱萸的口碑可谓褒贬参半。因其长于“铁腕式”行政作风,任期内曾致力于推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后来却被同行笑称为“形象工程”。尤其是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此后,郑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
新闻链接
郑筱萸案另一关键人物
在郑筱萸案庭审过程中,此案另一个关键人物——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多次提及。曹曾是郑的得力干将,多年把持着关键性药品审批权。据称曹文庄不仅检举郑筱萸有功,郑之多笔贿款亦与曹文庄有关。
据《财经》记者报道,2006年1月12日晚,44岁的曹文庄被中央纪委“双规”。《财经》获知,中央纪委专案组在紧盯郑筱萸7个月后,于同年12月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曹文庄曾任郑筱萸秘书,2002年起出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据悉,目前全国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办理的。
曹的律师告诉《财经》记者,根据当初的安排,先审曹文庄后审郑筱萸,郑案此次突然开庭审出乎其意料。据其介绍,曹文庄案计划于本月下旬开庭。
在郑筱萸案发前,国家药监局另一核心人物——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已于2006年11月领刑15年。郝、曹两人被视为郑筱萸的“左膀右臂”。 (新民网编辑)
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不服死刑判决拟上诉
郑筱萸听判后,几欲崩溃
昨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筱萸不服判决 准备上诉
昨日上午9时许,满头白发的郑筱萸被两名法警押进13天前庭审时的北京市一中院西中法庭。据参加旁听的人士介绍,和5月16日出庭受审时的穿着一样,昨天,郑依然穿着上次那件深蓝色夹克,神情比较平静。直到听到法官最后宣布他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后,他的脸色骤然变白,神情有些木衲。而坐在旁听席的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和妹妹此时已禁不住落泪。宣判后,郑筱萸当庭表示不服。
昨日下午,郑筱萸的辩护律师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刘宁向记者表示,郑筱萸对判决结果当庭表示不服,目前其家属已经委托他们上诉。“这两天我们开始准备上诉材料。”
对于昨天的判决结果,郑筱萸的两位辩护律师张庆和刘宁均表示不便评论,有关细节因与家属有协议也不能接受媒体采访。从5月16日庭审到昨日宣判,一中院对郑筱萸一案的审查只用了13天。知情人士指出,由于郑筱萸的级别和本案的高度社会关注度,北京市一中院对本案的审理高度重视,一审判决结果上周即已敲定,经请示有关领导后昨天正式公开宣判。
从今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郑筱萸一审判决后,10日可以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如果依然维持原判,还将由最高法院直接复核本案。“能否改判,很难说,但是我们会努力。”郑筱萸辩护律师称。
收受8家药企贿赂6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