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律师吴冬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家将食药监垂直管理体系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是在权衡利弊后做出的决策,将食药监局划归地方一方面给予了地方管理权利,但同时也将责任交给了地方政府。
“以前食药监局垂直管理时,很多地方就懒得去管理,这个变成省级以上政府的事情,事实上最后中央一级和省一级政府食药监部门没有精力去管地方上的具体事情。而现在将这块划给地方,一旦出了问题,地方政府也逃不了责任。”吴冬称。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学者表示,工商行政部门对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处罚力度小是这些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而工商部门对这些违法广告处罚依据来自《广告法》等法律。《广告法》规定,对违法药品、保健品等广告没收广告费,并处广告费用5倍以下的罚款,而于上世纪90年代施行的《广告法》,十余年并未重新修订。
针对此,王大宏对本报记者透露,《广告法》正在修订当中,新的法律条款大幅增加了惩罚力度,有望为监管部门治理违法广告提供法律保障。
李兰冰认为,法律处罚主要是让违法广告商付出经济违法成本,而信用成本或许更重要。“一旦企业涉嫌违法的药品、保健品广告,如果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一次违法或许对这个企业能产生致命的伤害,企业也就不会铤而走险。”
姜智彬表示,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泛滥,也表明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判断能力有待提高。“根治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需要社会整体诚信程度增加,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加。”
吴冬提醒受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蒙骗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权。找药品保健品的生产方、销售方协商解决;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或当地食药监局、工商部门等反映解决,若不行则可通过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