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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防止苏丹黄热病传入我国

发布:2012-12-11 18:21 | 来源:网络整理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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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采取措施,防止苏丹黄热病传入我国。并发出提醒,黄热病疫苗需要提前10天接种,在旅行时还要注意防蚊、灭蚊,

  据新华社电针对苏丹近期暴发的黄热病疫情,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采取措施,防止苏丹黄热病传入我国。

  质检总局介绍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截至11月11日,苏丹就已经发现黄热病疑似病例329例,其中死亡97例。为此,质检总局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流行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主动申报的或现场发现的黄热病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规定程序采取隔离留验等医学措施。

  同时,对来自苏丹的1岁以上人员,入境时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来自苏丹的人员,如有发热、黄疸等症状,入境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在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