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质监局发布去年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晨报讯(记者 赵威)黑心食品厂使用“苏丹红”加工桃酥饼;布艺加工厂伪造厂名厂址造出“港产”棉被。
昨日,沈阳市质监局对外发布了去年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质监部门重点对涉及企业公平竞争和涉民涉安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去年,质监部门与多部门联手开展专项食品打假战役,打掉食品黑加工点72个,查办违法案件1739件。
案例一:
黑心食品厂使用“苏丹红”加工桃酥饼
去年3月8日,沈阳市质监局对沈阳饼干行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发现沈阳市铁西区吉利发食品厂在生产加工桃酥饼过程中,使用红色油状物品(氧化铁红)作为着色剂喷涂在产品上。
经对氧化铁红抽样送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检验结论为苏丹红1号、苏丹红4号,属于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沈阳市质监局铁西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案例二:
经销假冒吸油烟机,当事人被追究刑责
去年2月19日,沈阳市质监局在浑南新区某仓库徐波租用的库房内查获大量假冒方太、三星、小天鹅、容声、新飞等品牌吸油烟机、炉具。
因其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沈阳市质监局随后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沈河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刑事判决,对徐波及其妻子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刑事处罚。
案例三:
食品厂使用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蛋黄酥
去年3月8日,沈阳市质监局在对沈阳饼干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沈阳市天竹食品厂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纯蛋黄酥。经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其铝项目不符合GB2760-2007标准。
同时,该厂生产的多种豆糕经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大肠菌群等项目不符合GB7100-2003标准。
针对该厂存在的上述行为,沈阳市质监局东陵(浑南)分局依法作出吊销生产许可证、罚款、没收产品等严厉处罚。
案例四:
生产许可证已过期,面包生产未停工
去年4月21日,沈阳市质监局于洪分局对沈阳市尝香誉食品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该厂在原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继续生产面包。
对于该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行为,沈阳市质监局于洪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案例五:
原汁米醋使用添加剂不符合国家标准
去年,沈阳粒粒香农副产品开发销售公司生产的原汁米醋在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发现使用的甜蜜素不符合GB2760-2007标准。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法库县质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严厉处罚。
案例六:
无证编织厂违规生产食品包装袋
去年年初,沈阳市质监局棋盘山分局根据市民举报,对沈阳市陆达塑料编织厂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实,该厂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受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温泉精制淀粉厂委托,生产食品用塑料编织包装袋。
针对该厂无证生产的行为,沈阳市质监局棋盘山分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作出没收产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给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案例七:
建设工程公司伪造监督检验证书遭重罚
去年年初,沈阳市质监局在受理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为秦沈线沈阳分输站安装组合式过滤分离器工程办理告知手续的过程中,查证其提供的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均系伪造。
对于上述公司伪造监督检验证书等行为,沈阳市质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予以重罚。
案例八:
起重机械未经登记擅自使用,责任单位被处罚
去年6月21日,根据市民举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东陵(浑南)分局对沈阳天运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单位生产车间内有4台正在使用的起重机械,均不能提供相关登记手续。
经查实,其中3台属于未经登记擅自投入使用,另外1台属于未经许可私自安装。
沈阳市质监局东陵(浑南)分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拆除私自安装的起重机械,并给予相应处罚。
案例九:
布艺加工厂伪造厂名厂址,造出“港产”棉被
去年4月6日,沈阳市质监局对沈阳市维纳斯布艺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实,该厂在无任何委托加工协议的情况下,为了方便销售,在其生产的棉被、夏被、床垫等产品外包装及标签上标注伪造的厂名厂址——“帝尼华伦天奴、意大利华伦天奴帝尼国际寝饰有限公司、香港德辅道中137号南丰大厦1610号”。
对于该厂生产、销售伪造厂名、厂址的行为,沈阳市质监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其予以没收产品和罚款的严厉处罚。
案例十:
新生电气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低压电器
去年9月5日,根据市民举报,沈阳市质监局皇姑分局对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改、扩建项目安装低压电器现场进行检查。
经查实,该工程安装的低压电器均为新生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存在未经强制性认证和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行为。
沈阳市质监局皇姑分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通知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该批低压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