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把关心群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城乡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开展好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救助,积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和冬春救助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切实解决好灾区群众基本衣食住行医等问题。做好空巢老人等城乡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实现就业,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找到就业机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精心安排好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群众的消费需求,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确保市场平稳运行。认真落实“菜篮子”市、县(市、区)长负责制,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做好煤电油气运的产运需衔接和安全保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不出问题。加大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各种疫情传染病监测防控、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文艺、新闻工作者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受灾地区和生产一线慰问演出、采访报道。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努力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影视节目和文艺精品,精心策划网上文化活动,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抵制低俗,创造良好文化环境。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广泛宣传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积极倡导节俭文明节日文化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三、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安排好春运工作各项任务,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大力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重点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强化春运安全工作,抓好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抓好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渔业船舶、矿山、油气管道、燃气、用电、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冶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员集聚地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严格落实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非法集资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演出,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