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着眼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在全市开展以“1335”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即坚持“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一个目标,建立“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机制、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救助保障提升机制、适应相对贫困人口多层次需要的动力提升”三大机制,立足“统筹完善社会政策、统筹衔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政策、统筹组织社会力量”三个统筹,打造“政策、平台、网点、队伍、保障”五大体系,全面建成以“救助领航、送爱到家”为主旨,以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目标的新型社会救助保障体制机制。目前,社会大救助“一网三平台”运行顺畅,村级协理员作用发挥明显,群众申请救助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口述办”,做到了“全域申请、居家办理”,实现了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有效防止了脱贫后返贫情况的出现。二是救助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末,全市低保对象达5.2万人,特困人员2.5万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0.16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96万人,救助保障人数不断增加。民政服务对象救助保障标准全部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386元、240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684元、511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2.1%、16.3%;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579元、320元分别增长到“十三五”末的每人每月1026元、738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2.1%、18.2%;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60元、1400元、1400元、980元,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47%、94%、94%、227%;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130元、114元,分别较2016年提高了62.5%、42.5%;经济困难老年人按档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能力等级为2-3级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三是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疫情期间出台多个制度文件,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加大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受影响家庭的救助力度、及时救助各类困难人员,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将临时备用金提高到每个乡镇5万元,全面公开了市县乡镇三级社会救助求助热线。春节前夕,依托社会大救助平台,开展系统研判、排查、入户调查、救助帮扶工作,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下发《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确保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十四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总体设想是:一是构建困难群体全生命周期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从推进救助制度改革入手,以数字化改革为方向,把各项救助变成一道“云计算题”,让救助体系更智慧。同时,从构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入手,以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为主,辅之以健康需求,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最终建成由“1335”支撑、“云计算”智能化赋能、困难群体幸福生活保障体系托底的庞大体系系统,为3%困难家庭人口以及急难救助群体等提供从出生、成长、就业、退养、死亡的全生命周期“物质+精神”的社会管理服务。二是持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2021年拟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三是加快推进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组建德州养老服务集团,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实行企业化、集团化运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处以专业照护功能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健全养老服务网络,2022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孤残儿童保护服务水平,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大对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投入。培养发展专业化儿童福利、儿童保护评估和服务机构,积极培育或孵化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会组织。新建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康养楼,更好的保障三类儿童的健康成长。五是持续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级分类保障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实现8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主持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发布一下“十四五”期间人社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和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方面
1.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市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明显缓解。“十四五”时期全市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控制在4.5%以内。
2.工作举措: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就业创业。整合完善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档升级高校毕业生来德留德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德来德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完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的职业培训补助机制,落实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收入分配,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
1.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统筹层次持续提升,多渠道筹资机制全面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