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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4)

发布:2019-06-10 06:25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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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服务体系,为青少年提供生理、心理、性与生殖、营养运动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服务。建立教育和卫生联合督导制度。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在实施免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结合

  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服务体系,为青少年提供生理、心理、性与生殖、营养运动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服务。建立教育和卫生联合督导制度。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在实施免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结合慢性病早期预防需要,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加强学校营养健康工作,实施营养干预,逐步解决青少年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加强学生视力不良、超重(肥胖)等疾病的防治。建立家庭、学校、卫生机构联动的学生疾病预防控制模式,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加强口腔卫生,提高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率。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预防非意愿妊娠。到2020年,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控制在60%以内,肥胖检出率控制在21%以内。到2030年,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控制在58%以内,肥胖检出率控制在19%以内。

  (四)优化中青年健康服务

  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加强健康工作场所建设,落实定期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等制度,创造有益于健康的工作环境。依托工会三级服务体系,搭建职工体育活动平台,开展首都职工健步走活动,完善首都职工体质促进中心和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定期开展体质监测工作。指导中青年人群对自身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管理,降低危险因素影响,鼓励其积极参与各项健康行动,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质量。到2030年,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全覆盖。

  (五)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

  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对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教育和管理。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努力将北京建设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树立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到203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70%的水平,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为失能老人服务的护养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70%以上,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六)优化残疾人健康服务

  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建立社会化的残疾预防和控制工作体系。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残疾的早期监测、发现、转诊和干预。理顺康复医疗价格机制,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加强残疾人医疗救助。规范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专业科室设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就医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建立0到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确保每名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制定成年残疾人康复补贴政策。推动经济、实用、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加快京津冀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发展医、养、康三位一体的残疾人养护照料服务。到2020年,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均享有康复服务。到2030年,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均享有优质康复服务。

  (七)优化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强化再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着力增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引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五、健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考虑人口、空间布局和市民健康需求,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医疗服务体系。严控城六区医疗机构床位规模,有序推动医疗资源疏解;高水平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生态涵养区及新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本市不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对儿科、产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薄弱学科、短板专科的支持引导,发展康复、护理等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院前急救体系,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京津冀三地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工作机制,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8人。

  2.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增加有效供给,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健康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保、价格、财政和人事薪酬等政策,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相关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到2030年,基层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比例不低于6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每万名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