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要求,2016年6月,中央综治办决定将长宁区作为全国12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之一。在市综治办、市卫计委的指导和长宁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长宁区以问题需求为导向,积极打造“心防”工程,着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筑牢广大居民群众心灵的“防火墙”。
强化社区滚动排查动态报病机制
长宁区以街镇居委为基本单位,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严重精神障碍线索调查工作,动态排查、早期发现、复核诊断、积极介入。今年以来,疑似患者线索排查对常住居民全覆盖,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5.83?。
对于长宁区专科医院初诊及出入院患者,凡符合上海市严重精神障碍报病条件,通过专网进行社区核查,纳入管理,今年以来,共下发核查信息147例,确诊纳入管理25例。
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室签约机制
长宁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实行由家庭医生工作室为核心的全科服务团队主导的社区“签约制”,区精神卫生中心不断充实“医、护、心理治疗、社工”多功能服务团队功能,按需提供专科指导、应急处置、个案管理等服务,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稳定率达到99.73%。
另外,在区层面,完善由医护组合为核心的院内应急队伍和以街道干部、社区医生、民警以及社会组织精卫社工组成的社区应急队伍,完成应急处置111例,探索完善危险行为预警管理。
在街镇层面,通过个案督导、应急演练,不断强化9街1镇个案管理团队,并会同居委看护网,对在册患者发生危险行为倾向的提供突发应急协同处置,全区各街镇协同送治患者30例,未发生肇事肇祸事件。
其次,强化重点信息交换机制。本区域内的卫生、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培训,形成卫生、公安、民政救助、综治等部门的精神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实时交换,并通过市级平台与兄弟区实现信息共享。
优化社会心理体系服务能力
长宁区探索“街镇—社区—医院”三级心理服务体系,第一级在各街道(镇),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设立心理咨询点,由心理咨询师、社区精防医生、街道精防干部、社区健康志愿者组成团队,负责社区居民心理疏导、健康咨询及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到社区及时就诊。
第二级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长宁区试点开展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专科医生多点执业,面向存在心理问题或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的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心理卫生服务,并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
第三级在区精神卫生中心,他们提供专业心理治疗服务,并指导社区家庭医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
在三级心理服务体系上,又以市级“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为抓手,借力市级、区级心理卫生服务专家资源,不断规范并有效提升社区心理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包括组成“心理指导团队”,与家庭医生工作室进行合作签约,定期到社区、居委开展心理卫生专业服务。
包括与袁志敏医生工作室、谢智晋医生工作室合作,依托“白领医小时健康新驿站”社区健康服务项目,定期巡回举办巴林特小组活动,将心理调适、职业减压等服务整合到家庭医生服务项目,直接送到楼宇、送进社区,提升社区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素养等。
另外,探索社会组织介入社区服务。长宁区明心社工站功能逐步从原先的单一随访转型为面向弱监护、独居等重点患者,全覆盖提供就医引导、政策咨询、上门随访等,实现区域所有重点患者托底服务保障。阳光精神心理健康服务社负责提供团体辅导。
增强重点群体心理服务效果
长宁区教育局、区卫计委负责统筹规划、提供资源保障。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主动对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特教指导中心,汇总学校需求,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纳入突发应急干预网络。精神科医生定期参加学校心理咨询、心理达标校建设与考评,搭建预警干预机制。
针对合成毒品导致精神疾病增多现象,长宁区精卫中心与区禁毒办合力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综合矫治试点,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心理健康年度评估及复吸危险度评估,为210名戒毒康复人员建立吸毒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形成戒毒康复人员心理评估报告。
针对当前基层政法干警和综治维稳干部普遍处于高负荷、高压力的工作状态,目前全国相关专业软件建设还是空白的问题,长宁区委政法委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开发了长宁政法干警(包括街镇综治工作中心的综治维稳专职干部)自助式心理健康测评和应对策略库系统软件。通过软件测评和应对策略提供,指导干警及时缓解心理压力,提升干警心理健康水平,激发工作动力和潜能,为长宁政法干警队伍提供有力的心理支撑,从而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