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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事记(3)

发布:2016-10-23 15:29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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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了“假冒婴幼儿乳粉案件”的通报。针对媒体报道的上海公安部门破获1.7万罐冒牌乳粉案件,食药监总局在第一时间责成上海市食药局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

  4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了“假冒婴幼儿乳粉案件”的通报。针对媒体报道的上海公安部门破获1.7万罐冒牌乳粉案件,食药监总局在第一时间责成上海市食药局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涉案冒牌产品流向,控制风险。

  2015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仿制多个品牌奶粉罐,并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奶粉,在非法加工点罐装出售,共计生产销售了假冒奶粉1.7万余罐,非法获利近200万元。这些奶粉被销售给郑州、徐州、长沙、兖州等地经销商,并进一步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市。2016年1月15日,办案单位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对陈某等6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捕决定。

  17.2016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4月12日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2016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5路,深入湖北、内蒙古、天津、黑龙江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是在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半年多的时候开展的,也是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三次执法检查,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实施情况的高度重视。

  这次执法检查在力度、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由委员长亲自担任组长并带队赴地方检查,由四位副委员长担任副组长,执法检查后还要开展专题询问,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二是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乡镇食品监管机构以及最基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明察暗访,采取了不打招呼随机检查、随机抽样送检等方式,深入了解食品安全领域最突出的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食品安全问题,体现了执法检查的深度;三是检查范围基本涵盖食品安全的各个领域以及近年来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食品领域,突出了执法检查的广度;四是突出了问题导向和边查边改,张德江委员长还把信访、媒体上反映的十多件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监管的经验批给国务院和检查组,推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

  18.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线

  5月10日,国家认监委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线暨北京体验中心启动仪式。“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向社会开放“同线同标同质”企业及产品信息。国内首个“同线同标同质”食品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和线下体验中心同日运营,首单消费订单通过交易平台产生。

  为了适应国内消费升级的需求,帮助出口食品企业的优质产品资源投放国内消费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启动了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运用认证认可和备案管理手段,支持符合条件的出口食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将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复制到国内食品行业,从而提升国内食品供给质量。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同线同标同质”平台的企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企业获得出口备案资格并有实际的出口业绩;二是企业自我声明投放内销市场的产品符合“同线同标同质”相关要求;三是加工企业需获得HACCP认证。通过“出口企业备案+企业自我声明+第三方认证”模式以及信息平台与交易平台对接的溯源机制,确保相关企业及产品真正达到“同线同标同质”。消费者可登录相关交易服务平台选购,并通过国家认监委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查询验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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