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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运营中要谨慎审核你的“伙伴”(2)

发布:2016-04-11 20:4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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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而对于即时通讯工具,有关部门就直白的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

而对于即时通讯工具,有关部门就直白的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故此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留存用户真实名称。


因此,对你的合作伙伴施加足够的注意,不仅是道德或者法理的要求,还有着实实在在的法律法规依据。


应该怎样注意合作伙伴?


首先,这是一个庞大的命题。网络平台服务多种多样,需要注意的要点也有不同。需要详细解决方案的,可以咨询律师或者聘请法务人员(后台联络作者给个客观的报价也是可以的,咳咳)。这里结合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简单总结:


如果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审核并定期更新商家的工商登记信息、审查商家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的资质且进行保存。同理,依据《食品安全法》,网上订餐平台应当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审查其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如果平台经营广告发布业务,应当查验广告主的证明文件,核对内容。对于内容存有明显问题的广告(如进行明显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或者相关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如医疗和药品广告未出具食药监局同意发布的《广告审查表》的),应当予以拒绝。


如果平台为信息发布平台或即时通讯工具,应当在后台留存用户的真实身份。

另外还要提醒一句,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前述所有网络服务提供者都应该接受被侵权人的投诉甚至搭建投诉系统,对“合作伙伴”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制止。


回到本文开篇讲到的案例,为网上订餐平台的经营者,“饿了么”希望平台上入驻的食品经营者越多越活跃越好,无可厚非,不过它没有做好审核“伙伴”的资质,其部分工作人员甚至引导、帮助不具备资质的经营者进入平台,无异于引狼入室、开门揖盗。


我们常以“先礼后兵”作为解决问题、待人处世的准则,但是在互联网时代、陌生人社会中,这一准则应当调整为先“兵”后礼。只有当你确认对方善良值得合作而不是怀有恶意后,Ta才有资格成为你的“伙伴”。


(题图来自于pexels.com,一个提供图片供个人和商业免费使用的网站。)


【作者简介:是一个互联网法务,也是一名科技爱好者,端着键盘码字,拎着网线思考。欢迎关注,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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